錯轉8萬枚USDT虛擬貨幣能要回嗎?
發表於 2024-03-05 11:38 作者: 曼昆區塊鏈法律
錯轉8萬枚USDT虛擬貨幣能要回嗎?
特別聲明:
本文爲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文章如需轉載,請聯系曼昆律師工作人員:MankunLawFirm
01 案例引入
幣圈玩家A在場外出售虛擬貨幣USDT,在轉出USDT(或稱“出U”)時出現了點小意外。按照A的描述,當买方B微信轉账8萬元(或稱“出金”)後,A作爲賣方應當將1.1萬枚USDT轉給B。收到8萬轉账後,剛睡醒的A大意了,腦袋沒有閃,嘴裏念叨着8萬、8萬,就下意識地打开冷錢包輸入“80000”,左手右手一個慢動作,緊接着又刷了個臉,就把8萬枚USDT轉出去了。據A感慨,當時很快啊,啪的一下就轉過去了,根本來不及斷網回撤。當界面顯示成功出U高達8萬枚時,A才一個激靈反應過來:喵的出U轉多了!A當即聯系B,希望把多轉的USDT追回來。可是B這玩意兒根本不講武德,欺負A這樣一個90後的幣圈老同志,收U後立馬把A拉黑玩消失。A多方打聽,才找到B的部分個人信息。現在A找到曼昆律師,詢問能否起訴B把誤轉的USDT要回來。
律師收到這則案例後,在震驚之余、共情之後,覺得A先生轉錯账的遭遇很有代表性。我們認爲,出U時誤轉了,既可以通過主張虛擬幣交易無效,也可以通過不當得利起訴或者侵佔罪自訴,請求返還多出的USDT。
下文主要圍繞上述兩種返還策略展开分析。
02 曼昆律師分析
策略一:主張虛擬貨幣交易全部無效,請求返還交易相關財產,即通過全盤否定的方式重新回到未出金、未出U時的狀態,以避免損失。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十部委通知”),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虛擬幣相關業務活動被定性爲非法金融活動,包括法幣與虛擬幣之間的兌換業務、虛擬幣之間的兌換業務等相關活動,都被認爲非法金融活動、被堅決予以取締。
司法實踐中,涉及虛擬貨幣的买賣合同,也經常會被法院認定爲無效。法律行爲無效,並不意味着沒有法律後果。根據《民法典》關於無效民事行爲的規定,交易雙方應當返還交易相關的財產;財產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在交易相關財產之外還存在其他損失時,則根據各方過錯分別擔責。
但是呢,盡管虛擬貨幣交易經常被認定爲無效,但要求全額返還財產的訴請能否獲得支持,則存在不確定性,可謂“玄學”。實踐中,法院對於虛擬幣投資相關財產返還的處理並不一致。
以炒幣投資款的退返爲例,目前法院主要有三種處理態度:①支持全額返還;②支持部分返還以及③投資者自擔風險、法院不予支持退賠請求。
以上三類判決處理結果,在司法實踐中均數量可觀,可謂平分秋色。因此,在採取主張涉幣交易無效的訴訟策略時,要充分考慮法院、法官對涉幣案件的裁判傾向。同時,更需要據理力爭,主張交易各方應當同時、全額、雙返。即虛擬貨幣交易無效後,各方的財產狀態應該恢復原狀,一方返U、一方返金;而不能依據《民法典》法律另有規定條款與十部委通知,得出炒幣行爲無效、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損失的結論。具體的案例與分析,詳見過往文章《投資虛擬貨幣有糾紛,投資款能否退還?》
因此,通過主張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的民事活動無效,可以重新恢復原有的財產狀態,以避免損失。但是,鑑於司法判定的不確定性,交易無效時若想獲得全額退返,需要考慮裁判傾向並加以專業論證。
策略二:以不當得利起訴或者侵佔罪自訴,請求返還誤轉的USDT,此時要在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上用力,避免就虛擬幣交易問題議論過多。
上述案例中,A有權以不當得利爲由,要求B返還誤轉的USDT。就多轉的USDT,买方B沒有法律理由佔據,賣方A有權要求其返還誤轉的USDT或者支付對價,如果买方B不愿吐出來,那么A還可以就誤轉的USDT以侵佔罪向法院起訴,主張追究B的刑事責任。
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在立案與訴訟中不要自找麻煩,要緊扣誤轉的USDT主張權利,千萬不要就雙方無爭議的虛擬幣交易多費口舌。尤其要避免給法院留下這樣的印象:交易虛擬幣時U轉多了,其中交易虛擬貨幣行爲是有效的,僅僅針對誤轉的USDT要求返還——本來單單主張誤轉部分無合理依據,即可要求返U;如或明或暗地夾雜着虛擬幣交易有效的主張,等於是在按着法院承認虛擬幣交易行爲是有效的。鑑於目前法院基本上不認可虛擬幣相關交易的有效性,上述這種六個手指撓癢癢的訴請反而會壞事。
相反,僅僅就誤轉的部分主張返還,而對虛擬幣交易避而不談、刻意淡化,甚至明確表明雙方對此並無爭議,如此就能較大限度地減輕裁判壓力,讓法官僅僅需要針對誤轉的部分作出判斷:虛擬幣雖然不是法定貨幣,但作爲虛擬財產卻是得到法律認可的,因此對於虛擬財產的錯誤交付,與實體財產的錯誤交付一樣,應當依法予以返還。
就像現實中虛擬貨幣被搶被盜被騙,追回後應當物歸原主一樣,誤轉的虛擬幣也應當返還給所有者,即法律對於虛擬財產的保護不是虛設的。
總之,訴訟中要在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這一點上用力加碼,持續發力加10086那種,千萬不要在“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效力問題上爭個急頭白臉、辯得有來有去。訴訟策略選擇不恰當,可是會一着不慎、全盤皆輸的。
需要強調的是,要想把USDT追回,即使僅就誤轉的USDT起訴,由於誤轉的部分是發生在出U過程中,畢竟還是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因此法院也可能以此爲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或者判決各方自擔風險。此外,如果不是多轉USDT了,而是多打錢了,相比於追回虛擬幣,追回多轉的錢,聽起來就比較順耳了,此時在立案受理上可能會容易點,但仍然會有上述訴訟風險。
綜上,通過不當得利起訴或者侵佔罪自訴,直接要回誤轉的USDT,在立案時可以談誤轉USDT的事兒,但絕不能談买賣交易USDT的事兒:USDT作爲虛擬幣,不可以作爲法幣在市場上流通,相關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但是,USDT作爲虛擬財產,有資格作爲受法律保護的對象,如果被盜、奪、搶、騙了,所有權人可以基於物權要回來,畢竟誤轉操作不屬於十部委通知中禁止的“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因此,涉幣類糾紛立案時,要將誤轉的USDT這部分從雙方的交易中“切割”出來,才能提高案件被受理的效率。這種“切割”就是告訴辦案機關:之前交易雙方情投意合的部分是愿打愿挨的,是完全符合“自擔風險”的行爲,是案件處理時應該被略略略的地方。但後面誤轉的部分,就比如A這樣將虛擬財產誤交他人的“手殘”行爲,就不屬於十部委通知中禁止的相關活動,換言之,你們得管上!
03 曼昆律師建議
1.幣圈有風險,交易需謹慎。建議在正規的場內櫃台交易,雖然小貴,但有保障,場外或者线下交易就會有被搶、被騙的風險。風浪越大魚越貴,但也容易翻船。出U或者出金轉账時,要慎之又慎。就算不能喝點105度的燙水冷靜下,有條件還是嚼個益達或者炫邁清醒清醒。寧喫過頭飯,不說下頭話,不做上頭事。
2.出U時不慎轉多了如何要回呢?要么一竿子到底,主張整個交易無效,要求雙方各退各的,通過回到原點的方式避免損失;要么僅僅就誤轉的USDT的部分主張不當得利返還。那種既主張誤轉的USDT應當退還、又同時主張虛擬幣交易合法有效的“夾生飯”操作,還是少做爲好。
3.涉U轉錯账戶的追回,難,但不是沒有希望。鑑於虛擬貨幣相關業務的復雜性,更需要專業人士與辦案人員積極开展有效溝通。律師永不承諾必勝,但是法律與幣圈復合型的專業人士,兩手抓、兩手硬,才能左右开弓,爲客戶爭取到更大的權益。
馬德林律師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馬德林律師研究生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擁有工科與法律復合專業背景,擅長處理民商事糾紛與民刑交叉類疑難訴訟案件。善於從證據可採性、實體法論證角度解決問題,致力於爲當事人謀求權益最大化。
業務領域:
刑事辯護、Web3.0領域民商事爭議解決, 新經濟企業刑事風險防控
核心優勢:
馬律師成功辦理過多起合同糾紛等民事案件,爲客戶挽回了巨額的經濟損失。憑借其扎實的法學背景和豐富的實務經驗,爲不同復雜性的案件提供高效、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爲多個政府部門、新經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涉及合同審查、合規風控等
馬德林律師致力於Web3.0法律領域研究,以確保在這一新興領域爲客戶提供高效、專業、優質的法律服務。他的專業背景和對新技術的深刻理解使他能夠爲客戶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策略,幫助客戶預防和解決潛在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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