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生育,減緩少子女化現象,新竹市實現「生育津貼雙倍補助」市政願景,只要是今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父母其中一方連續設籍竹市滿1年,即可至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請領生育津貼,每胎補助3萬元,三胞胎以上或第二次以上雙胞胎,還能領到10萬元。
新竹市生育津貼補助條件、金額一次看
生育獎勵金每胎新生兒可領3萬元,雙胞胎可領6萬元,三胞胎以上或第二次以上雙胞胎,可領10萬元,死產或自然流產者,則補助1萬5千元。
除了新生兒父母之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滿一年以上,且新生兒同樣入籍新竹市,或婦女生育或妊娠滿20週之死產或自然流產者,可申請新竹市生育獎勵金之外,新生兒父母婚姻關係非必要條件,不過未具婚姻關係但新生兒父親欲為申請人時,應先辦妥認領登記;若生育之婦女未設籍新竹市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時,就應以配偶為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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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