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有錢的丈夫,結婚前對她萬般的好,但數年後丈夫想要離婚,揚言太太分不到任何一毛錢,並且不回家,要太太淨身出戶!該怎麼保護自己?
1. 提出夫妻分別財產制的聲請,不離婚,但讓丈夫給錢
如此一來,太太就可以取得財產的保障。
2. 直接提告離婚,及早確定計算夫妻財產時間
如果丈夫以家庭暴力的方法對待,又要隱匿財產讓太太人財兩失,太太也無法繼續婚姻時,可以提出離婚並針對丈夫家暴的部分提出精神賠償的請求。
3. 善用假扣押,讓對方無法脫產:
提出離婚訴訟或是夫妻分別財產制的聲請,如果能夠善用假扣押,把目前對方名下的資產給凍結,確保未來取得到財產。換言之,假扣押後就不用擔心未來對方把財產脫光光,到時候就算取得勝訴判決,也無法執行到財產的窘境。
假扣押必須要讓法院知道對方有脫產的嫌疑,例如:丈夫財產已經過戶到別人名下、委託房屋仲介出售房屋、在LINE中說太太分不到一毛錢…等,以書狀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
當法院裁定准許假扣押,太太把擔保金提存在法院後,就可以即刻扣押對方的財產,時間上可以很迅速地處理,並不需要開庭。
4. 確認丈夫隱匿財產是否有觸犯刑法
如果在取得執行名義,例如;法院確定民事判決、假扣押裁定後,丈夫為了隱匿財產,將財產處分,造成無法執行到財產,就觸犯了刑法損害債權罪,最高可判處2年有期徒刑。
或是丈夫以假買賣的方式,將不動產過戶,實際上並不是實際要出售房地,也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