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之間移轉房產,一不小心可能就被課高額稅金,究竟怎麼做才最省稅?一名女子想拿父親贈與的244萬現金當作頭期款,並向銀行貸款556萬元,以總價800萬、低於市值的價錢,向父親購買一套老公寓,原以為可當作一般買賣,沒想到國稅局被追查,可能被課徵10%的55.6萬元贈與稅。
女兒花800萬向父親買房,國稅局竟上門「連補帶罰55萬」!
然而這名女子出社會後,一直從事自由業,沒有申報過申報綜合所得稅,恐被國稅局判定沒有償還556萬元貸款的能力,導致父親被課徵10%,即55.6萬元的贈與稅,對此,鄭文在有3個節稅方法建議。
1.善用跨年度贈與
在今年底與明年初各贈1/2房屋產權,因贈與不是看市價,而是公告現值,假設這間房現值450萬,透過每年度的244萬贈與免稅額,即可完成房產移轉,女子受贈房子,父親也無需繳納贈與稅。
2. 申報所得稅
女子也可考慮誠實申報所得稅,待資歷完整後,再向父親承購房屋,就可避免被課贈與稅。
3. 合併夫妻收入或夫妻贈與
若有一位高收入、有報所得稅的丈夫,即可合併夫妻倆收入,或是透過夫妻贈與順利完成,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