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無共識 待520後政院版草案出爐再續審

發表於 2024-04-29 15:35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新住民基本法草案,但就法案名稱、保障對象、是否設新住民委員會等,朝野立委都沒有共識。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表示,待520後行政院提出草案再進行審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移民署長鐘景琨列席,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所提「新住民基本法草案」,以及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所提「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蘇巧慧質詢時指出,各版本草案中,要先確定適用對象與立法目的,才有辦法落實。花敬群答詢時說明,適用對象以婚姻、就業、投資移民,可能會是比較恰當的範疇,新住民子女都已經是國人,完全享有平等的待遇。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則詢問,「新住民」是否包括移工。花敬群回應,因為移工不是長期待在台灣的一群人,在國際上不會被視為住民,且沒有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我們是覺得不宜」。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詢時提到,內政部對於是否要制定專法,要再全面盤點新住民相關照顧服務措施,針對不足之處補強、改進較為妥適。花敬群解釋,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像是美國、加拿大等這麼多移民的國家,也沒有新住民基本法,都是透過行政措施讓各部會一起努力,今年8月會再次盤點新住民生活所遭遇的困難。

草案進入逐條討論後,朝野立委針對法案名稱、名詞定義、保障對象,以及是否應在行政院設置「新住民委員會」作為主管機關等,都無法達成共識。花敬群強調,過去黨產會、促轉會都是臨時性的機關,除非新住民委員會是臨時性而不是常設性機關,否則要在行政院既有的框架下。

花敬群談及,如果要增加新住民委員會,「那就要刪一個部會」,要面對這樣的問題,現在因為行政院組織都已經滿了,且行政院設的新住民協調會報是成熟的制度,是現階段比較可行的。地方政府則有11縣市設有新住民事務相關的「科」,較有彈性可以努力。

內政委員會召委、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最後表示,不管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等草案版本,都希望顧及新住民權益,今天是第一次意見交流,請內政部將立委質詢提及新住民相關遭遇、現況問題,向行政院會報,並請行政院在520後提出新住民基本法相關草案,會再進行審查。(編輯:張若瑤)1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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