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交通建設特別條例白有意見 立院10日表決添變數

發表於 2024-05-09 21:11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9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針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所提的環島高鐵、花東快及國六東延特別條例進行協商,民進黨團指違憲,國民黨團稱完全合法,民眾黨團則主張不贊成用特別預算方式處理,3方無法達成共識,明天立法院會是否會上演表決大戰,充滿變數。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下午召集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由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所提出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等案,並邀請交通部長王國材、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等人列席。

朝野黨團自下午3時35分許,開始進行討論,至晚間6時20分許散會,朝野黨團歷經近3小時討論,都無法達成共識,甚至未就法案進行逐條討論,韓國瑜在晚間6時20分許宣布散會。

由於「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等案,已被列入10日院會的討論事項,其中「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也已過1個月的協商冷凍期,立法院會明天是否會上演表決大戰,有待觀察。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會中表示,環島高鐵、國六延伸及花東快都是經過長年討論,其中王國材還曾提「環島高鐵不是夢」,這3案正是因為過去有在立法院會及委員會討論過,國民黨團才會提出來;其中,花東快也獲得總統當選人賴清德的支持,他只是把政治人物對人民的承諾付諸文字。

傅崐萁指出,這3案都在委員會經過完整的詢答,但之後召委要擇期進行處理時,很遺憾民進黨都選擇缺席,並惡意曲解。大法官解釋很清楚,立委不可以增加預算,但立委本來就可以提出法律案,且過去立院都有很多的案例,完全合法,沒有違憲問題。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依憲政體系,行政權是行政權,立法權是立法權,其中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的內容充滿違憲,國民黨團提特別條例,若過了就是編列特別預算;且東部地質糟糕,當然要經過可行性評估與環評,現在什麼都沒有做,國民黨團就提案要限期完成,然後財源就隨便提一個國際主權基金。

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指出,不是反對花東的建設,但高鐵沒有到屏東,永遠無法到花東,要用個案來推動。當初行政院指示交通部對高鐵進行可行性評估,就進行了4年,立法院可以監督行政部門,但不要外行領導內行。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支持交通建設,但不贊成用特別預算的方式處理,要遵守財政紀律,也要進行可行性的評估,這是民眾黨團的原則,針對議案的處理,民眾黨團會提出修正動議。

黃國昌指出,對於以特別條例方式進行相關的建設及處理,遍查立院以前通過的特別條例,行政部門在特別條例中提出的預算額,因為立法院不同的版本,使得最後的金額增加,例子所在多有,行政與立法的界線在何處,過去都有案例可以參酌。

黃國昌說,不要過去都沒有提出違憲,等到今天才突然跑出違憲之論,每個人有自己的想法,最後就按照議事規則處理。

王國材表示,現在整個交通建設都是用行政院中、長期個案計畫,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評、設計及施工,很多交通建設都是按照這個程序;此程序不是要故意刁難,而是讓案子可以更可行的程序,建議不適合用特別條例進行個案的交通建設,要回到可行性評估的程序。

王國材指出,國六東延花蓮因為會穿越中央山脈,現正進行路廊選擇跟地質探勘,預計2026年會完成。高鐵的南北兩端都有留延長空間,高鐵延伸宜蘭、屏東現正在綜合規劃、環評,確定後就可啟動下一階段;高鐵從屏東到潮州、台東,宜蘭到花蓮,最後就是花蓮到台東,就是一段一段照程序做。

王國材表示,花東快的部分,今年8月會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如果可行,就會開始走接下來的程序。對於這些案子,交通部可以同意加速辦理,但不適合用特別條例,否則客觀評估的程序會不見。

此外,柯建銘在散會後受訪說,每個人都要向憲法低頭,要有基本憲法與公法常識,若立個法是違憲、幾乎剝奪行政權,這個方法當然不可行,且立個特別條例就要叫政府做事;傅崐萁提3個案子要新台幣2兆,未來若每個縣市都提特別條例,那行政權就完全被剝奪。(編輯:林興盟)1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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