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報稅季到來,收到繳稅單時,總讓人一個頭兩個大,不過只要符合條件,即能減免稅額,像是扶養親屬。然而一名媽媽分享,近日自己報好稅後,才發現小孩已經被伯父報去扶養,讓她相當傻眼,「氣到原地往生不想多說一句話」。文章一出,掀起討論,不少人曝光相關規定,直言伯父沒辦法報成功。
小孩被親戚報去扶養
原PO一聽相當傻眼,覺得是自己小孩,就算賺不多扣不到,也是自己的事,幹嘛給別人報,但媽媽只回「我就想說妳扣不到,就給他們報啊」,讓她感到憤怒,「氣到原地往生不想跟她多講一句話」。
原PO生氣之餘,也感到困惑,「我伯父已經報了,我昨天用手機報也有報我兒子,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還是說我扣不到稅,所以就不用理?」她同時也說,知道自己扣不到,但伯父一家難相處,這狀況只是感覺問題。
列報扶養家屬,應符合哪些要件?
也有人指出,伯父不會成功,「因為是妳的小孩而且妳也有收入,國稅局會認定是妳在撫養,駁回阿伯的申請」、「依照扶養順序 ,妳報的才有效,妳親戚的會被駁回,會被要求補稅」。對此,原PO回應,事後伯父才來問她有沒有扣到稅,而她也回應婆婆跟小叔要用,因此伯父已經刪除。
根據財政部資訊,納稅義務人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家長家屬相互間)及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規定,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納稅義務人可以列報該扶養親屬免稅額。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