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店主憾事北市議員籲修法 蔣萬安:研究更妥做法
發表於 2024-06-28 13:01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陳怡璇台北28日電)台北市內湖區某寵物店老闆疑因無法開店加上與同棟住戶糾紛,釀憾事,引發網友關注。議員建議修改土管條例;市長蔣萬安今天說,將研究相關規定是否有更妥適做法。
內湖區某寵物店老闆疑因無法開店而負債,造成壓力走絕路,傳出與同公寓住戶糾紛,事件引發網友討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對此事感到遺憾,已發函建議市府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內有關寵物相關規定。
她說,經統計,台北市近30萬隻犬貓,約10名市民有1人養寵物,毛孩已是民眾家人,市府自誇為動物友善城市且投入眾多資源,但內湖區寵物店老闆憾事凸顯市府制定法令不合時宜。
她指出,台北市寵物店家在醫療、環境衛生、隔音等設備,皆自行管理妥適,建議市府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關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業等規定。
蔣萬安上午出「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第七次組委會」接受聯訪表示,發生這樣憾事,當然難過,寵物店是愛的事業,但有時可能因氣味或聲音造成周邊住戶受影響。
他說,市府在民國108年前是不允許寵物店設在住宅區,但108年修法後就放寬同意,但須得到左右及上方住戶同意,就是盼避免未來設置後與鄰居發生長期衝突,後續將由局處研究相關規定,擬定是否有更妥適做法。
北市都市發展局表示,針對土管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因涉及動保政策,將邀相關單位討論。
都發局指出,台北市第三種住宅區原無法設寵物美容或寄養,經與動保處、寵物公會等討論,考量對環境外部影響如噪音、衛生、氣味等,可透過防治措施隔絕,加上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104年提自律公約,才研議修法,108年放寬住三的1樓及地下1樓可附條件允許寵物美容或寄養使用。
都發局表示,至於所附條件,修法當時考量寵物美容或寄養營業地點有動物活體,與獸醫診療機構相似,所以參考住三內的獸醫診療機構標準,開設寵物美容等業者應取得建物兩側及直上樓層所有權人書面同意。
都發局指出,109年已設置「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網頁,供民眾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前,能行得知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及建築法令等規定,呼籲想開店業者先至「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查詢,避免營業後誤觸法令遭裁罰,造成投資損失。(編輯:李錫璋)1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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