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冒用身分取得居留 非法入台18次自首判1年2月

發表於 2024-07-18 12:54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8日電)中國籍林姓女子冒用友人身分取得長期居留資格,民國96至107年間非法入台18次,前年再申請入境時自首遭逮;橋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林女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林女民國90年間為入境台灣,冒用中國籍歐姓友人身分,先以歐女名義在台辦理假離婚,並偽造對方署名申請居留,經不知情公務員審核無誤後取得長期居留資格。

林女持偽造入出境許可證自96年4月至107年11月間,通過移民署查驗人員審查,非法入境台灣18次,她在111年11月間為申請入境時,主動向內政部移民署遞交自白書,遭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偵辦。

法官調閱林女自白、證人陳述及相關單位文書資料,認為林女符合自首要件得減刑,並考量林女犯罪動機、目的、冒用名義期間長、入境次數多等情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等罪,處林女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30718

延伸閱讀

標題:中國女冒用身分取得居留 非法入台18次自首判1年2月

地址:https://www.coinsdeep.com/article/144533.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你可能還喜歡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