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z: 推動去中心化的工具——解密Web3協議去中心化的關鍵要素

發表於 2023-06-01 15:16 作者: TEDAO

作者:Miles Jennings,Stephen Wink & Adam Zuckerman,編譯:Sissi

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技術帶來的關鍵創新,也是 web3 協議最重要的特徵之一。因此,對於更准確地評估和比較各種 web3 協議的去中心化程度,web3 參與者、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必須共同形成更統一而細致的對於去中心化的理解。這樣做不僅能夠更好地使 web3 的監管和政策適應去中心化的特性,理解和考慮去中心化如何降低風險,還能夠最終激勵 web3 的構建者追求去中心化,以實現最大化 web3 承諾的公共利益。

爲此,我們定義了三種去中心化類型,並針對每種類型提出了相關要素,適用於代幣化區塊鏈協議(例如Bitcoin、Ethereum、Polygon、Solana、Optimism、Arbitrum、zksync 等 layer1 和 layer2 區塊鏈)以及部署在區塊鏈上的代幣化智能合約協議(例如 Uniswap、Aave、Compound、Curve 等)。我們還提供了兩個表格,一個用於代幣化區塊鏈協議(圖1),另一個用於代幣化智能合約協議(圖2),這些表格將有助於列舉去中心化的組成部分,以提供更具體和標准化的定義。

對於區塊鏈協議或智能合約協議的去中心化分析,必須考慮與該協議相關的全部情況。我們在此提出的要素是爲了爲這種分析制定一個方向。

爲什么需要去中心化?

Web3 引領了互聯網的全新時代——“閱讀、寫作、擁有”的時代。支撐 web3 的技術實現了“無需信任的計算”,不再需要依賴中心化實體來瀏覽互聯網和數據庫。這使得我們能夠开發更爲復雜和高級的協議,既能提供現代互聯網的功能,又能夠由用戶真正擁有。例如,一個去中心化的社交媒體協議可以支持多個應用程序的構建,並通過代幣擁有權將對該協議的擁有權和控制權分配給廣大的开發者和用戶。

去中心化是 web3 協議的關鍵特徵,它推動了這種範式轉變。去中心化將推動創造一個民主化的互聯網,並實現三個重要的變革:促進競爭,保護自由,回報利益相關者。

首先,去中心化使得 web3 系統具備可靠的中立性(1)(它們不能歧視任何個人利益相關者或利益相關者群體),這對於激勵开發者在生態系統中構建應用至關重要。同時,它們也具備可組合性(2)(就像樂高積木一樣,可以混合和匹配軟件組件)。因此,web3 系統更像是公共基礎設施,而不是專有的技術平台。與 web2 的封閉軟件不同,web3 協議提供了分布式的互聯網基礎設施,任何人都可以在其上構建和創造互聯網業務。重要的是,在 web3 中,這可以在不需要原始協議部署者的許可或使用集中控制接口的情況下完成。例如,可以將 Twitter 與一個提供由公衆通過代幣擁有權控制的社交媒體底層數據架構的 web3 協議進行對比。在這樣的系統中,任何人都可以在協議之上構建自己的客戶端或應用程序,並獲得對其用戶網絡的訪問。

這個概念比較抽象,可以考慮一下 web3 生態系統的示意圖,其中包括一個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由代幣持有者 DAO 管理的去中心化智能合約協議,以及幾個使用傳統實體形式作爲獨立業務運營的專有客戶端。每個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協議都作爲去中心化的互聯網基礎設施,企業可以在其上構建、競爭和創新。

其次,去中心化要求在 web 3協議中廣泛分配控制權和參與權,確保網絡的發展和使用反映了各種利益相關者的意見,而不僅僅是創建這些協議的公司。通過適當構建的促進去中心化的協議,可以限制權力集中在一個或少數幾個公司手中的情況。因此,去中心化應該限制企業或個人對門檻的控制權,並確保對協議的任何更改與持有代幣並最終管理網絡的廣泛用戶生態系統保持一致。

第三,去中心化使得可以設計出更注重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的系統——這些系統旨在更公平地滿足所有參與者的利益,而不是只服務於特定的一部分人。以代幣激勵的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將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配給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而不是將股權持有者置於其他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客戶和員工)之上。因此,web3 協議和網絡成爲了一個多樣的設計空間,可以更公平地滿足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這樣的去中心化協議提供了更穩定的互聯網基礎設施,讓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能夠有信心地在其上進行建設。

去中心化類型

我們可以從三個不同但相互關聯的角度來看待去中心化:技術、經濟和法律。這三個角度都很重要,但往往存在着相互競爭的利益,因此在最大化整體去中心化和效用方面面臨着復雜的設計挑战。

#技術去中心化(T) 

技術去中心化主要涉及 web3 系統的安全性和結構機制。可編程的區塊鏈和自治的智能合約協議可以通過提供自主、無需許可、無需信任和可驗證的生態系統來支持技術去中心化,從而實現價值的轉移。產品和服務可以在無需依賴可信、集中化中介的情況下部署和運行,打开了廣闊的可能性。

對於區塊鏈協議來說,技術去中心化是一個極具挑战性的問題,需要在多個相互競爭的力量之間取得平衡。但對於智能合約協議來說,通過使智能合約不可變(即任何人都無法控制和升級),這種類型的去中心化可以相對快速和容易地實現。

#經濟去中心化(E)

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協議利用自身的本地代幣,开啓了這些开源和去中心化系統具備自己的去中心化經濟(即自治的自由市場經濟)的潛力,使更多人能夠參與並從這些去中心化生態系統中受益。

通過謹慎的設計決策,web3 系統的構建者可以促進去中心化經濟的形成,從各種來源交換和積累價值(包括信息價值、經濟價值、投票權等)。如果被正確構建,去中心化生態系統可以利用代幣激勵參與者爲生態系統貢獻價值,並根據其貢獻更公平地分配價值給系統的利益相關者。爲了實現這一點,web3 系統需要將權力、控制和所有權賦予系統利益相關者(通過空投、代幣分發、去中心化治理等方式)。因此,整個生態系統的價值將歸屬於更廣泛的參與者,而不是集中在一個中心實體和其股東手中。

利益相關者(开發者、貢獻者和消費者)之間持續的激勵平衡可以推動更多的價值貢獻到整個系統中,造福於所有人。換句話說,這就是現代網絡效應(5)所帶來的所有好處,但卻沒有中心化控制和封閉經濟的弊端。

#法律去中心化(L) 

法律去中心化取決於一個系統的去中心化是否消除了特定監管所要解決的風險。

例如,技術上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協議可以消除與可信中介相關的風險。因此,這樣的系統在涉及針對可信中介的法規時,技術上的去中心化也意味着它們在法律上是去中心化的。

對於技術和經濟上的去中心化來說,還可以消除其他風險,包括與 web3 系統的代幣及其潛在價值相關的風險。這種去中心化將消除將美國證券法適用於代幣交易的需要,否則可能會嚴重限制代幣的廣泛分發。

根據 SEC 的指導,我們可以將法律去中心化定義爲一個 web3 系統能夠消除重要信息不對稱的潛在風險,並不依賴他人的重要管理工作來推動該企業的成功或失敗的程度。達到這個閾值後,該系統可能被認爲是“足夠去中心化”,因此無需將美國證券法適用於該系統的代幣。作爲一個閾值問題,這要求特定代幣不會賦予持有人與發行方或其附屬機構的持續努力、資產、收入或資源相關的任何合同權利。

去中心化要素

在使用本地代幣的 web3 系統中,必須全面考慮技術、經濟和法律三種去中心化類型。這些類型之間相互影響,改變其中一種可能會影響其他兩種。舉例來說,去中心化經濟可以推動系統朝着法律去中心化的方向發展,通過優先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去中心化所有權、來自去中心化來源的價值積累以及將價值分配給去中心化的利益相關者。所有這些因素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的風險,減少了對個人管理努力的依賴。

相反,如果一個 web3 系統的數字資產價值取決於原始开發團隊的持續管理努力,那么該系統在技術、經濟和法律三個層面上的去中心化可能會受到威脅。例如,管理團隊的離職可能對數字資產的價格產生巨大的下行壓力,使系統更容易受到 51% (6)攻擊的影響。

鑑於這種相互影響,我們將去中心化分解爲許多可能影響它的因素。以上圖 1 和圖 2分別提供了對代幣化共識區塊鏈協議和代幣化智能合約協議最重要的要素的全面列表。這些要素根據類型(技術、經濟和法律)和類別(計算、开發、治理、價值積累以及使用和可訪問性)進行了細分。

去中心化是一個評估過程,不是基於絕對標准,而是基於包括任何 web3 系統的全部情況在內的一系列情況。因素的相對重要性將根據 web3 系統和評估者的目的而改變。此外,不同類型去中心化之間的優先權取舍可能因項目和人而異。

本文前兩張配圖的兩個矩陣應該是提供更具體和標准化的去中心化定義的有用工具。希望這將使 web3 參與者能夠爲構建更多去中心化的項目做出貢獻,同時使決策者和監管機構能夠設計認識到去中心化的力量可以降低和消除風險的監管框架。

標題:A16z: 推動去中心化的工具——解密Web3協議去中心化的關鍵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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