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獻館特展爭議 民團籲政府正視法律漏洞
發表於 2024-08-01 19:34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邱祖胤台北1日電)日前台灣文獻館特展展出內容遭質疑真偽,包括視覺藝術聯盟、畫廊協會及多位學者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法律漏洞,莫讓不肖份子傷害台灣藝術產業,讓台灣成為國際假畫天堂。
台灣文獻館日前租借場地給ATCT(美台古文物藝術及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交流協會)舉辦「倜儻筆墨 ̇大師與大師的內心世界」特展,諸多展品遭專家、畫廊業者質疑真偽,包括常玉、林風眠、吳冠中等名家作品都在展品之列,其中常玉作品有多件與歷史博物館館藏雷同或類似,但史博館並無借展,引發詐欺之嫌爭議。
記者會今天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視覺藝術聯盟理事長何孟娟致詞時表示,此事已對國家形象造成重大傷害,政府應建立爭議藝術品預警及通報系統,以及事發後的犯罪偵辦調查機制,避免國立館舍和公辦場館淪為偽作市場的洗白管道。
從事畫廊業35年的耿畫廊負責人耿桂英致詞表示,台灣法律漏洞助長偽作橫行,也讓檢舉違法情事變得「無法可循」,這將使得台灣變成山寨版藝術品的天堂,讓發展已步上軌道的台灣藝術產業倒退成第三世界。
藝科智庫執行長石隆盛表示,台灣沒有專法、也無專責機構單位可處理偽作,20年來面對層出不窮的爭議事件,且罰則輕微,毫無遏止作用,反觀美國國稅局和FBI均設有藝術品犯罪應對小組,韓國亦設有藝術品鑑定委員會和「藝術品流通法」,將藝術品視為重大經濟犯罪。
獨立策展人胡永芬舉證指出,過去相關案件因「沒有受害者」而難以立案,但其實台灣整體藝術界就是最大受害者,目前她已和視覺藝術界多人具名向法務部調查局提告,希望阻止傷害繼續擴大。
對此,文化部今天以書面回覆視覺藝術聯盟表示,根據「博物館法施行細則」第9條明定,博物館辦理展覽或教育推廣相關解說資料,應符合事實,展品也應有明確且足以辨識的標示;有關流通偽贗品部分,因涉及以詐術獲取利益,建議依循現行相關法律處理。
國史館也以書面回覆表示,該展已對館譽造成影響,展覽已自7月30日起暫停展出,並行文展出單位說明展件來源及鑑定基準,同時要求刪除未經該館同意的專輯序文。對於展場出借相關規定,將研擬更加嚴謹的審查機制,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編輯:李亨山)1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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