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移送35起網售偽造車牌 將建疑似使用灰名單
發表於 2024-08-15 20:09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公路局為遏止偽造車牌,日前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合作查緝機制,已移送35起網路平台販售資訊,並將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灰名單。
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近期偽造車牌案件增多,除執法人員持續取締外,也涉及偽造車牌販售源頭、聯合稽查、處罰力度等面向,公路局日前邀集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高速公路局等機關,研商跨機關合作查緝機制。
公路局表示,已多次請業者公告相關法律責任並自主下架,目前蝦皮購物及YAHOO拍賣已配合辦理;另外,已將35起網路平台販售資訊,移請警政署以幫助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嫌偵辦中,並持續主動追蹤相關偽造商品。
公路局指出,這次會議已協請數位發展部再轉知網路平台業者及公會自律,要求業者回報處理情形,從源頭阻斷不法管道,籲請民眾切勿於網路平台等管道購買偽造號牌懸掛使用,以免觸犯行政罰及刑法。
公路局另請法務部再評估修正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徒刑或併科高額罰金的規定。
公路局表示,為強力掃蕩不法行為,警政署已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計畫,且利用AI科技輔助巡防,已取締多起偽造車牌移送法辦;公路局也將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灰名單,針對特定車輛進行熱點分析、加強路檢聯稽,透過相關聯合通報機制查緝,如使用偽造車牌停於道路者,除開單、移送外,汽車並可當場移置保管。
公路局重申,號牌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定之,為行車的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若不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的號牌皆屬無效憑證;使用偽造號牌行駛道路,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台幣1萬800元,另製造、販售(平台廣告)、使用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嫌論處,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針對號牌遭偽造受害民眾,公路局正研擬補救措施,未來民眾可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繳規費換牌。
公路局指出,目前號牌已有數道防偽措施,已再研擬數道防偽機制,遏止不法。(編輯:陳仁華)1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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