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投票通過一項名為「結束中國的開發中國家地位法」(Ending China's Developing Nation Status Act)的法案,此舉為美國參議院全體投票鋪平道路。
此法案要求美國的行政部門採取措施,推動國際組織終止中國的「開發中國家」地位,並將中國的地位改為「已開發國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回應稱,「美國想把『已開發國家』的帽子強加給中國,不是出於對中國發展成就的讚賞肯定,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把剝奪中國的開發中國家地位作為遏制中國發展的一張牌。」
好處——為何中國不想當「已開發國家」?
「現在(放棄開發中國家地位)還不是時候,當個開發中國家,即有政治利益,也有經濟利益。」一位在香港的國際關係學者向BBC中文表示。
比如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中,有超過150項條款都明確開發中國家享有」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開發中國家成員可在關稅減免、延長磋商期限、非關稅壁壘等方面享有更優惠的待遇。
但在其他國際條約中,開發中國家也能享受優待,尤其是環保領域。1972年的《人類環境宣言》、1987年的《蒙特利爾議定書》、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以及2015年的《巴黎協定》,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認已開發國家應該照顧開發中國家,並允許後者暫緩執行減排措施,以及更寬鬆的減排義務,還要求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