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金金分離?傳台新金吳東亮滲透有新證據 新光金4點說明

發表於 2024-09-03 16:00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針對傳出檢調掌握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滲透新光金「錄音檔」新事證,新光金今(3)日也發出4點回應,強調錄音內容純屬公司法人股東其單一股東的家族爭議,4名董事是新光金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提名,經112年股東常會選任當選,董事及其關係人並無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情事,業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符合「金金分離」原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鏡週刊》報導,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控擔任董事長,彭雪芬則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新勝公司則獨資成立新柏公司,新勝及新柏共持有新光金3.006%股票,後續新柏再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到新光金擔任董事,換句話說,吳東亮和彭雪芬夫婦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明顯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去年8月舉行股東會時,非新勝公司董事的吳東亮卻在場,有股東詢問新勝如何選派魏寶生等4名董事進新光金時,新勝的股東也是新柏公司董事長的吳東勝表示:「是也麻煩台新那邊幫忙大家來研究」,不過話還沒說完,吳東亮就急表示「與台新無關啦,是我個人啦,我是大股東的身分。」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吳東亮強調指派董事到新光金與台新金無關,但他承認新光金的法人董事是他個人決定。而目前台北地檢署已接獲相關錄音檔。

對於有關「吳東亮滲透新光金鐵證曝光,檢掌控關鍵錄音」一事,新光金今日召開法說會,也同步透過重訊發出4點說明,強調錄音內容,純屬新光金公司法人股東其單一股東的家族爭議,與新光金無涉。

至於市場所提及4位董事,新光金表示,公司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提名,經新光金112年股東常會選任當選,並強調,新光金董事均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4-1條之規定,並恪遵法令執行職務,善盡董事職責;董事及其關係人並無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的情事,業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本公司符合「金金分離」原則。

新光金重申,綜合上面所述,新光金董事選任相關作業均依法合規,並無違反金金分離原則情事。新光金也強調,此案對新光金的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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