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人員換照作業遭監委點名 衛福部:已逐步調整
發表於 2024-09-09 21:51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9日電)對於監察院調查指出,衛福部長照專業人員換照、繼續教育相關配套不足,衛福部長照司今天指出,已陸續與相關團體討論、展延相關檢核時間並改善系統,以利人員完成受訓。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有效期間為領證日起6年,長照人員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並於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地方政府申請更新。政府自民國106年推動長照2.0計畫迄今,長照服務人員認證在去年陸續到期。
監察院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田秋堇、林鬱容就衛福部長照專業服務人員換照及繼續教育爭議案啟動調查,認為課程及相關配套不足、醫事人員及長照科系學生之繼續教育學分抵免,均有檢討改進之空間。
調查結果指出,有專業人員於民國109年間參與「8+4」課程卻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付費重新受訓衛福部認可的Level 2及Level 3課程,甚至連資深長照服務人員及相關課程講師亦須重新受訓。且未能於「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即時提供長照服務人員查詢,並有移交資料找不到等情況。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監察院約詢此議題的時間是去年下半年,這段期間已與相關醫事、專業團體溝通討論,改善相關問題;其中積分系統部分,所有長照人員皆已可進行查詢,也持續參考各界意見改善系統。
吳希文說明,推動長照2.0計畫時,為讓長照1.0期間從醫療體系進入長照領域的各職類醫事人員,快速了解政策重點理念,如指導照顧者學習獨立自主能力、強化生活功能等,因此提供執業中專業人員「8+4」課程進行培訓。
吳希文指出,110年新課程公告、111年長照給支付辦法修訂後,人員須要完成完整訓練,才能提供長照服務;但當時又碰上疫情,就有專業人員提出來不及上課等問題,因此衛福部已針對原先證照會在去年6月過期的長照人員,展延檢核時間至今年6月,讓相關團體有時間辦理課程、人員也能更完整掌握專業服務精神。(編輯:李淑華)1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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