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引水人趨嚴 新法規強制在職訓練並測驗合格

發表於 2024-10-19 11:51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9日電)運安會近幾年有多起水路事故調查案涉及引水作業與管理。交通部剛完成近20年未修的「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案,督導趨嚴,強制引水人每年接受8小時在職訓練,測驗合格才能取得證明。

一艘貨輪日前於停靠基隆港碼頭時,撞垮岸上的橋式起重機,事故原因及引水人有無疏失,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立案調查外,航港局也同步行政調查。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統計,自108年8月1日運安會成立至113年4月30日,立案調查的重大水路事故中,屬非漁船類事故有46件,其中16件涉及引水作業與管理,佔比達34.8%。

航港局長葉協隆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交通部的法規會已審查通過「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案,將引水人的在職訓練納入法規,並列年度考核,且引水人5年換發執業證書時,不再憑體檢報告就可過關,還須有航港局的在職訓練合格證明,新法規目前完成文字修正後就會公布。

根據新修正的「引水人管理規則」,新增引水人執行業務期間,每年應至少接受1次航政主管機關辦理的在職訓練,並須經驗測合格,取得合格證明,航政主管機關辦理引水人的在職訓練,得參照相關國際公約或協定的規定,以航運發展情形、各引水區域內環境變化或國內外重大海事案件等規劃,每年訓練時數至少8小時。

另外,去年3月一艘賽普勒斯籍貨櫃船在高雄港進港時撞上碼頭,後經證實,引水人有酒精反應。

交通部目前是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引水人執勤前酒測,新修正的「引水人管理規則」也納入規定,引水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毫克者,不得引航,酒精濃度檢測紀錄應報送引水人辦事處保存至少1年,引水人辦事處應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將前一季酒精檢測紀錄送航政主管機關備查,另外為確保檢測作業落實並正確,航政主管機關得進行抽測。

航港局統計,近幾年執業的引水人約90多到百餘人,分布在全台9個港口,高雄港、台中港及基隆港人數最多,其他都是個位數。(編輯:陳政偉)1131019

葉協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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