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督察股長涉酒駕 肇事後又喝酒疑避刑責

發表於 2023-07-06 14:18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6日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範姓股長日前涉嫌酒駕,肇事後疑藉由事後才喝酒假象想規避刑責。警方今天表示,範男熟知事故處理規定卻於肇事後規避調查,情節重大,記1大過、2小過。

警方調查,54歲範男2日休假,中午在家飲酒,自認體內酒精已退去,打算前往新北市金山區泡湯;晚間6時53分,開車行經北部濱海公路時不慎與對向機車擦撞,導致騎士56歲蔡男肋骨骨折。

車禍發生後,範男開車隨同載送蔡男的救護車至基隆長庚醫院治療,並提供證件給蔡男拍照後,範男便開車回家。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大武崙派出所當晚10時27分循線至範男家中實施酒測,範男酒測值每公升1.34毫克,經詢問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

針對這起事件,近日流出一張照片,顯示處理員警事發後就到車禍現場,打臉事後「循線」到範男家後才酒測的說法,且拖了3.5小時酒測,以及讓範男得以辯稱「返家後才喝酒」等情,引發警方包庇自己人的質疑。

基隆市警察局說明,處理員警到場後,第1時間就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9點規定,通知消防救護單位與警局交通隊到場處理,並協助救護傷者、管制現場、維持交通;因當時只有1名員警在場處理,為即時排除道路障礙、恢復交通,未能察覺範男駕車隨同救護車前往醫院,導致未能當場實施酒測。

警方表示,處理員警之後發現範男未留於事故現場,立即攜帶酒測器前往醫院追查,想對雙方實施酒測,但到院後發現範男留下個人聯絡資訊後已離去,處理員警立即報告所屬主管上情,當地大武崙派出所即循線會同警局交通隊前往範男住家,但警方到達時,範男一度消極不願出來面對、甚至不願接電話,才導致實施酒測時間有所延誤,直到當晚10時10分範男才接聽電話,晚間10時27分讓警方進入範男住家實施酒測。

警局表示,範男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行政責任部分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已核予記1大過處分,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另範男具督察人員身分,熟知交通事故處理相關規定,卻於酒駕肇事後規避酒測等必要調查,違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情節重大,核予記過2次處分。

警方指出,範男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警局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立場,報請基隆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絕無徇私包庇。(編輯:方沛清)1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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