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浩:中國特色的NFT 從1.0向3.0邁進

發表於 2022-06-19 20:15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引言

今年上半年,可以說是國內NFT的元年,百家爭鳴的同時,各家也都有自己對NFT的獨特理解,根據國內NFT行業的發展情況,郭律師結合團隊服務的多家NFT企業,將現有的NFT商業模式分爲了1.0、2.0、3.0三個版本。本期內容有點長,且聽郭律師娓娓道來。

一、炒作熱錢正在褪去,理智資本正在布局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隨着NFT的熱度降低,新出現的單純賣圖片的NFT數字藏品平台已經越來越少了。(當然,郭律師說的是那些真正想搞一番事業的平台,而不是那些只是計劃割一波就跑的平台,求別槓。)

單純賣圖片的平台越來越少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因爲這種沒有太多價值支撐、又有太多金融化屬性的商業模式,隨着監管的逐步收緊,單純依靠市場炒作進行盈利的模式已經無法持續發展。

但NFT作爲目前唯一可能在國內合法落地的,又帶有一定Token屬性的區塊鏈產業,卻又有越來越多傳統行業的資本或創業者开始布局NFT產業。隨着這股力量的加入,更多的傳統資本开始注入,同時越來越多的突破幣圈的創新商業模式也开始誕生。

總結,NFT在炒作的熱錢逐漸褪去之後,理智的傳統資本卻开始入場布局。郭律師認爲這是好事。也是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化NFT商業模式的必經之路。

二、NFT的1.0、2.0、3.0劃分標准

首先聲明一點,NFT的版本劃分只是郭律師根據國內NFT產業的商業模式、合規性、可持續性等因素自行劃分的,並非任何官方劃分標准。

(一)NFT的1.0版本

追根溯源,國內NFT產業的1.0版本,是由幻核、鯨探开啓的。那會兒的鯨探還不叫鯨探,而是叫螞蟻鏈粉絲粒(奇奇怪怪的名字)。

大廠們提前布局NFT是無可厚非的,但大廠們其實給國內的NFT起了一個很不好的頭。爲什么這么說呢?原因就來自於大廠們爲了最大程度的“風控”,而遮遮掩掩的給NFT起了一個“數字藏品”的名字,以至於很多後來的創業者,把NFT局限在了數字藏品的範圍。甚至讓部分監管誤以爲NFT就是郵幣卡的虛擬版。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郭律師4月寫的一篇文章《從NFT侵權第一案看NFT的法律本質》,裏面郭律師提到了NFT的法律本質,在不同的場景下,既可能是實體權利義務的“鏈上憑證”,也可能是“虛擬財產”本身。

而“數字藏品”並不是一個法律定義,甚至無法將數字藏品歸類於某一個法律概念。具體的大家可以看看往期的內容,郭律師就不展开了。

總之,以jpg圖片爲代表的,很難去對應出具體法律屬性的“數字藏品”,就是國內NFT的1.0版本。而由於1.0版本的定義混亂、底層價值不足,也是郭律師認爲最不可持續,風險最大的商業模式。變現也嚴重依賴於社區講故事,或者开二級市場炒作。當然,存在即合理,1.0版本的NFT也依然有它的生態位。

(二)NFT的2.0版本

說到NFT的2.0版本,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郭律師在2月發的一篇文章《沒有“權利價值映射”的NFT 猶如毒樹之果》。在那篇文章中,郭律師其實就痛批了哪些沒有充分底層價值作爲映射的jpg版數字藏品是“空氣藏品”,提到了NFT需要有權利價值映射的基礎理論(文章2022年2月發的,權利價值映射是2021年提出的)。

後來,郭律師也確實看到了很多的項目方,將門票、藝術品等實物或著作權等權利作爲了NFT的底層進行NFT的發行。

拋开二級市場的問題,區別於1.0版本,2.0版本的NFT最大的優勢就是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非法集資類、詐騙類刑事犯罪風險,因爲不論一個NFT是賣9.9元,還是賣9.9萬,都有其對應的權利或價值作爲底層,監管在調查時可以借此評估出具體的市場價格作爲參考。

總之,NFT的2.0版本才是真正賦能於實體產業或傳統行業的商業模式,也是元宇宙去虛向實、虛實結合、賦能實體經濟的重要一步。

(三)NFT的3.0版本

不得不感嘆,國內NFT產業這半年期間的發展是迅速的。就當5月中旬郭律師還忙着處理礦商案件的時候,很偶然的看到了一個新NFT平台的“全國可飛”的黑稿。雖然平台是否合規有待考究,但是“社交+NFT”的新模式,卻是讓郭律師看到了NFT 3.0版本的雛形。

平台的名字郭律師就不提了,因爲平台本身經營內容的合規性還是有待驗證的。不過社交+NFT的商業模式,一定程度上是代替了探探、陌陌等傳統的web 2.0平台,以及夜總會等傳統的线下實體產業。

3.0版的NFT項目除了這個社交+NFT的模式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新模式,限於商業保密,郭律師不便多分享。但3.0版的NFT項目,核心還是利用了區塊鏈技術开放性、獨立性、安全性等帶來的“降低信任成本”的核心商業優勢,以及NFT非同質化的技術特點,來對傳統的商業模式進行創新重構,或打破原有的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來進行重新分配

郭律師腦回路有限,如果大家有發現現在哪些行業是嚴重依賴於中心化的節點來增進信任基礎促成交易的,可以在評論進行留言討論。

相對於NFT的2.0版本,3.0版的NFT則是解決了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完善的商業模式,可以帶來源源不斷的長期收益,項目也才可以有源源不斷的資金支持來向前發展。

說到這裏,郭律師認爲這不光是NFT的3.0版,也是區塊鏈技術真正融入實體經濟的必經之路。監管至今僅限制虛擬貨幣的炒作交易,而沒有禁止虛擬貨幣的存在,可能也是對區塊鏈未來真正作爲web 3.0底層技術而留下的口子吧。

結語

只有潮水退去,方知誰在裸泳。NFT的炒作熱潮正在逐漸退去,莊家會帶着資本去尋找下一個目標。但NFT的熱潮,卻爲區塊鏈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帶來了更多的關注,和更寶貴的經驗積累。

最後,大家說NFT的4.0版本會是什么樣的?

作者簡介: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現任深圳區塊鏈協會法律專委會執行主任、區塊鏈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命題人、中國法學會成員、大學客座教授、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盈科深圳法律科技委副主任等。曾辦理國內衆多重大敏感類案件,並成功進行數起無罪辯護,爲多家知名上市企業的商業難題提供法律解決方案。其經典案例已編入中國法律出版社《辯策》《盈論》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國產經新聞》《民主與法治》《中國經營報》等國家級期刊採訪,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財經雜志、財經鏈新、時代財經、界面新聞、天目新聞、鳳凰新聞、金色財經、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標題:郭志浩:中國特色的NFT 從1.0向3.0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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