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在AWS活動上和各位嘉賓討論STO和RWA事宜,後來在群裏看到這篇給RWA降溫的文章金融史、法制體系與技術周期:RWA的萬億敘事經不起推敲,應朋友之邀做一文駁之,順便一補活動上時間緊張未能充分表達的遺憾。
先下結論,該文的社會價值,類似於郎教授拒絕Bobby李的100個btc一樣,短期看無害,實則長期看無益。
講段往事,借用我在STO方面的探索來爲RWA的敘事作注解。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目前在挑战美聯儲,其實2019年之前,我的第一目標是納斯達克(因爲那很酷好吧)。
背景就是當時以太坊橫空出世,智能合約走向台前,一鍵發幣成爲可能。恰好那段時間我在一家公司謀劃上市事宜,通過現象看本質,漸漸在我眼中發行一支新股和發行代幣技術手段不同,目的卻是一致的,爲企業提供一個資金能夠進出的殼。
注意,我不是指同行們造出來的ico,ido,ieo等不與公司股權掛鉤的純融資手段,而是指代幣和股票一樣和公司的股權掛鉤,顯而易見,起碼具有三大優勢:
1、發行成本極低,一鍵發幣,成本10-100元不等(納斯達克上市多少錢?A股殼多少錢?);
2、流通性更好,股票交易由於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原因,總局限於某國某地市場,而代幣則可以全球流通(後來出現的dex進一步驗證了這個特性);
3、代幣用途更大,股票只能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不能用於买賣實物,代幣可以場外流通,自然也具備支付、儲值屬性,同時持幣還能享受公司分紅(這不比比特幣香嗎?)。
這種行爲後來有了一個更專業的名稱,相較於傳統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這種代幣結合股票的發行方式被美國定義爲STO,Security Token Offer。如果公司能夠通過發幣的方式上市,那么建立一家數字貨幣交易所不就是可以取代納斯達克之類的證券交易所嗎?這就是我挑战納斯達克的邏輯所在。但是,嘗試兩年後,我放棄了這個想法,轉向更實際的挑战美聯儲去了。 STO在美國有實踐,但並不流行,核心第一點就是STO並沒有明顯地降低公司上市的成本,實則更高。1/這裏就是文中作者所考慮的問題,爲了確保正常運作,傳統金融運作有着一整套相應的措施,除了純粹的發行和交易,還牽涉到諸多審計、稅務、法務等事宜。以STO爲例,我只考慮到技術成本,沒有考慮到合規成本,事實上IPO的大部分成本恰恰來自與技術無關的審計、法務成本,STO作爲新興的事物,各方面均不成熟,必然面臨更多的成本。2/這也牽扯出第二個作者提到的問題,如果一家企業做不了IPO,更做不了成本更高的STO,也就是說一家公司如果做不了傳統的資產證券化,更做不了合規成本更高的RWA。由此推出一個結論,因爲合規和改造成本過高,所以STO/RWA沒有實行的必要。這就像汽車和馬車一樣,剛开始,所有的設施和法律都是爲馬車配套的,允許汽車上路一定會給所有人增加額外的工作量,同時汽車沒量產前,一定很比馬車貴很多,坐起來還不一定舒服。
所以讀者,尤其是從業者,不妨去思考一下,STO/RWA到底是汽車還是驢車,這個東西我無法替你做判斷。
3/另外,根據文中的說法,我們的確很難判斷香港政府對於web3的支持力度到底有多大(也就是V神提到的政策不確定性),但是這不重要,因爲最終決定市場的不是政策而是市場本身(換句話說,不是web3需要香港,而是香港需要web3)。從趨勢上看,隨着VASP牌照的發放,以hashkey爲代表的現貨交易所下一步必然會謀求衍生品,STO,RWA方面的突破。而在美國,之前SEC起訴coinbase,納斯達克是控方證人,UT/ST之爭本質是因爲利益衝突了。
因此,回到开頭,真正挑战納斯達克的未必是我,但只要邏輯通了,總會有人去實現的,完全不必擔心時間和成本。另一方面從產業端來看,是原最大的礦機公司比特大陸分出來的比特小鹿在美國選擇STO上市,而太極資本集團的香港第一個房地產STO超募三倍,即將走完最後的流程。 所以不妨大膽預測,隨着美元的token化(USDT USDC等)等完成,資產、證券、債券等TOKEN化已經沒有技術和法律障礙,走入主流只是時間問題。最終,隨着行業的成熟,STO的成本必然會進一步下降,再結合鏈上生態的完善,極低的中介成本,極少的尋租介入,借助技術的進步,每個創業者都能上市融資的未來必然會到來!
4/這裏也對作者最後一個板塊 《技術周期》做個回應,就目前的STO/RWA而言,TOKEN化這一塊,以太坊+Layer2已經基本夠用。拋去這些短期的利益之爭,在我看來,STO/RWA的討論和推行終將導致一個結果,就是越來越多的人會主動或者被動的持有數字資產,最終,基於該產品的特性,一個所有人都可以自由接入,任何機構無法割裂,規模空前的全球化一體化市場必然形成!!!這才是真正令人激動的地方,也是我舍nas直奔fed的最終原因所在。
標題:駁《RWA萬億敘事泡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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