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律師:大多數RWA無法實現 長期前景看漲
發表於 2023-10-19 13:26 作者: 金色編譯
作者:_gabrielShapir0,加密律師;來源:作者推特@lex_node;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所謂的RWA大多是不可實現的,以下是3 種形式的“RWA”:
1.“真實”證券(例如股票、債券等)
2. 鏈下資產的所有權(例如不動產契約;注冊的知識產權也可以屬於此類)
3. 鏈下資產的收據/存款證明(例如特定金條)
如果沒有政府認可相關的代幣化計劃,您不能對房地產所有權或任何其他有產權的財產進行代幣化。
所以,在實踐中,#2 實際上是#1——人們將一個實體的股份代幣化並且該實體擁有該資產。
對於私有無形財產,#2 可能有一些例外——例如,我可能會創建一個 NFT,自動將一定的版權分配給該 NFT 的合法持有者; 這是 B/C 版權,源於道德權利和合同權利,而不是政府。
但是,如果不創建不記名證券,你就無法標記#1,這大多是非法的。所以在實踐中 #1 也不能被標記化。
相反,您會獲得一種名爲USDC或USDT的“紀念代幣”,該代幣通過各種間接但高度可信的機制近似於RWA的價值。
#3 實際上是可行的,持有人收據是合法的,通過私人協議,代幣被視爲構成這種收據的要素。
因此,#3 實際上是唯一真正的 "RWA 標記化"。Roofstock Onchain使用其MAPs NFTs爲此創建了藍圖。
Roofstock Onchain 就是一個例子,它將 LLC 的會員權益代幣化,其中:
有限責任公司擁有房產的所有權
購买/出售是“全有或全無”(您必須購买全部有限責任公司或全部不購买)
在這裏,LLC 會員權益通常不是證券,因此實際上這是第三種安排 —— 只是您不是從財產托管人那裏收到代幣化的收據,而是購买了整個財產托管人。
“代幣化證券”怎么樣?
通常這是一個誤稱,因爲代幣不是證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其他監管機構將要求權威账本由轉讓代理和經紀人/交易商共同維護,而不是成爲公共區塊鏈。
公共區塊鏈上的代幣可能會用來紀念所有權轉移,但本質上是一個滯後/非權威指標——公共區塊鏈代幣是轉讓代理的私人分布式账本上所認可的所有權的“紀念品”,它們本身並不是證券或安全工具。
請記住,大多數人甚至不擁有他們的“非代幣化”證券; 他們擁有來自經紀交易商的“證券账戶”或“證券權利”,並且,該經紀交易商也不擁有該證券。
概括整個該死的證券所有權金字塔,你可以通過多個經紀交易商追蹤 BO 的索賠,然後到 DTCC 和 Cede & CO 以獲得實際的安全性,這不是我們應該在區塊鏈上做的事情,而且它將毫無意義。
證券代幣化的好處(如果有的話)是在鏈上創建一種更直接、更直接的所有權形式。
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需要非常聰明的法律黑客,要么對法律、法規和市場慣例進行巨大的改變。
區塊鏈的重點是減少信任假設/要求,在幾乎所有當前情況下,“RWA 代幣化”*增加*信任假設遠遠高於正常鏈下所有權所需的信任假設,像躲避瘟疫一樣避开它; 正如您在 USDR 崩潰中看到的那樣(並且將來也會看到其他此類崩潰),“收益率”並不是(通常巧妙隱藏的)風險的公平價格。
實際上,我對實際資產(RWA)的長期前景持看漲態度,我認爲監管最終會適應這一趨勢,而這將是通過人們在規則的邊緣進行調整而實現的。
與此同時,我不希望人們購买或傳播他們不理解的虛假信息。
所有 RWA 文檔都應始終完全公开,目前看來並非如此,這就像使用未經驗證的未發布的智能合約。
它也應該被准確地描述,而且目前大多數都不是......
我認爲只有一小部分 web3 強烈相信/正在努力實現這種意識形態,(2 個最成功的加密項目是 USDC 和 USDT),絕大多數人只是想要增加/新穎的效用和降低成本。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區塊鏈本質上效率較低且成本較高,除非中心化,在這種情況下它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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