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可以信託基金卻不行 銀行害客戶「賣在最低點」、專家怒批:都是藉口!

發表於 2023-10-29 05:00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這個星期,筆者的第18本新書—《安養信託實例篇:樂享晚美人生,讓親情不變調》即將上市。

其實,早在上一本《安養信託:放大你的退休金》書中,個人就陸續介紹了安養信託的功能(優點),以及幾種一般大眾,可以用來進行退休規劃的信託業務。

安養信託規畫重點

書籍出版之後,個人陸續收到許多民眾的「回饋」。這裡的「回饋」分為兩種,其中一種便是:我很認同安養信託的優點,以及在退休規劃上的功能。但是,我該如何進行退休規劃呢?正因為想實際開始進行規劃的民眾,有「千頭萬緒,不知從何而起」的感嘆,才有了這第二本信託專書的出版。

整體來說,這本書主要是針對有心替自己規劃安養信託的人,提供step by step的規劃順序,以及在成立各種信託業務(例如有價證券、保險金、不動產…)時,特別應該注意的規劃重點。

至於另一種民眾的回答(回饋),則讓筆者聽了之後感慨萬分,也想借此機會,與眾多讀者們一同分享。拜媒體對於信託業務推廣之力,民眾也漸漸了解信託的功能及優點,但卻永遠無法真正跨入「成立信託契約」這一步。根據側面了解,多數民眾非常在意的一點,就是信託管理費的成本。

這些民眾普遍的想法之一是:我的錢放在銀行裡,原本還有定存利息可領,但放在信託裡,卻還要多支付信託管理費;想法之二則是「自己的錢不多,若要扣掉信託管理費,也剩下沒多少錢了」。

對此,個人的觀點卻完全不同,甚至認為,只要是年紀稍長,特別是資產不夠多的人,更應該要成立信託。特別現在詐騙集團越來越專業與集團化了,民眾必須善用更高明的方法(例如信託),來「維護自己的財產安全」!

信託管理服務有到位嗎?

不可否認,很多人斤斤計較於0.2%~0.5%的信託管理費(事實上,信託業者至少有提供定期及不定期給付的功能,從「使用服務者付費」的角度,委託人繳交信託管理費,是再正常不過且合理的成本),卻完全沒想過:假設這筆已經為數不多的「棺材本」,因為詐騙或亂投資,變得一毛不剩時,自己該怎麼生活下去?更何況以「民眾錢放銀行保管箱」為例,難不成客戶都不用付任何保管費用嗎?

聽到這裡,很多人都會向筆者拍胸脯保證:「我現在頭腦清楚,完全可以自己打理自己的財產,根本不用他人來幫我管錢」。但個人會緊接著追問:

「明天與意外,都沒人知道哪一個先到,萬一突然失能或失智,或是遇到子女啃老,誰能保證你還能清楚地打理這些財產」?之後,個人只換來一段長時間的靜默…

當然,根據個人的觀察,部分民眾對信託業務「心存偏見」雖是事實,但信託業者也並沒有從客戶的需求角度出發,設計出讓民眾「眼睛一亮」,且心甘情願付費的信託業務及服務。

記得筆者在採訪過程中,曾有業者說:「信託可以將人的夢想落實」。但事實上,信託業者在承辦相關業務時,並沒有從「使用者」的需求進行考量,並提供相關的業務。

基金一律不收

舉例來說,「有價證券」的定義雖然包括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也同樣包括共同基金及ETF。但弔詭的是:現在各家銀行就算有承作有價證券信託,卻是「只收國內股票及債券」,不管民眾是透過銀行特定金錢信託買進的基金,或是自己到投信公司購買的基金,則一律是「全都不收」!

至於為何不收基金的理由,根據筆者的四處打聽跟詢問,答案則是千奇百怪,從「特金(特定管理金錢信託)的目的是投資,安養信託的目地是退休安養,兩者的目的不同」、「投資人透過銀行買基金,只是拿到受益憑證,所有權不是投資人而是銀行」、「基金不像上市櫃公司股票,並沒有進入集保公司,所以無法移轉到信託帳戶,且未進入集保的有價證券,恐會有真偽認定的問題」、「銀行特定金錢信託與一般安養信託的電腦系統不連線(這一點還算是個理由,但也同樣未考慮民眾的需求),一直到「投信投顧公會為擔心洗錢,所以規定基金申購人與受益人必須是同一人,假設基金入了信託專戶,基金的受益人就變成受託銀行,而可能會與申構人『不同一人』」…

以上每一位業者及專家都言之成理,卻沒有人可以100%解釋,為何同屬有價證券的國內股票,可以交付信託,但國內基金卻不行?而且,就連在同一家銀行買的基金,也都不能直接交付信託?

假設是因為透過銀行「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持有基金的投資人,並非個人名義,而是以銀行的名義投資,所以無法交付信託。那麼,為何投資人直接到投信公司買的基金(投資人拿到的是「個人名義(字)」的基金受益憑證),卻也一樣不能交付信託?且如果問題是出在票券真偽,為何納入集保的國內ETF可以交付信託,但同樣也交付集保的境內、外基金,卻不可以交付信託?

儘管真正「拒收」的原因,至今都沒有定論,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目前幾乎沒有一家信託業者,願意收基金做有價證券信託。

未考量客戶需求

從此一邏輯,就可以看出國內信託業者,根本無視信託客戶的真正需求在哪裡?且更突顯銀行信託業務的發展,並未站在客戶實際需求的角度出發。因為,現在單筆或定期定額買基金,以進行退休規劃的人不少。這些人之所以不買個股,就是因為基金較能分散「投資單一標的」的風險。

然而,這些基金的投資人,現階段若想要成立信託,以保全個人的財產,很抱歉,信託業者的建議全都是:請把這些過去所買的基金通通贖回,然後再以現金的形式,到銀行成立金錢信託。

假使委託人還想繼續持有這些標的,業者建議可以當天同時進行贖回,以及申購動作。只不過,根據筆者向投信投顧業者請教之後發現,這些動作,根本不可能在當天就完成。

因為以贖回後,拿到錢最快的國內貨幣型基金為例,也要1、2天(國內股票型基金約2-3天、海外基金則起碼要1週左右)。就算委託人先開好信託帳戶,如果手邊沒有其他餘錢,也得等贖回的款項,進入到信託專戶裡,才能再申購原先有買的基金。

投資人面臨兩大風險

更何況,透過信託專戶去下單,還必須有一定的程序,並不是像一般投資人那樣,可以達到立即下單的結果。如此一來,投資人(委託人)會有以下兩大風險:

首先,就是可能多一筆原基金贖回,以及新基機金重新申購的費用。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賣低買高」的風險。所有過去存下來的基金及ETF,可能會在市場價格大幅波動時「賣到最低點」,然後「買在最高點」。至於忽視投資人此一時間風險的信託業者,還有藉口說是照顧及關懷客戶嗎?

另以民眾持有不動產為例。有的銀行單單連不動產保全信託,都不願意承作。銀行普遍的說法是:由於不動產在信託後,暫時移轉給銀行,民眾一來,不願意不動產產權改登記為銀行(即「不再登記於個人名下」),再加上無法享有自有住宅優惠稅率,所以,普遍不願意承作。

但,銀行可曾向民眾解釋「正是不動產產權的暫時移轉,才能起到『資產保全』的功能」?或是甚至,協助民眾跟國稅局爭取?就個人所知,是有銀行曾主動跟國稅局爭取,雖然結果未知,但假設銀行連幫客戶爭取的舉動都沒有,又如何擔得起信託業者「照顧大眾全方位投資理財服務」的名聲?

不動產信託管理費有差異

這裡,順便再舉一個不動產保全信託收費的例子。據了解在收費上,各家銀行還是依照一般金錢信託的模式—「依信託資產規模一定比例」計收。以一間價值是1000萬元的房子,另一間是5000萬元為例,後者所收的信託管理費,則要比前者多了5倍。

但問題是:一般民眾想要做不動產保全信託,目的就是怕自己失能或失智,名下賴以安住的房子,會被有心人給「整個端走」。所以,單純從「不動產保全」的角度來看,1000萬元及5000萬元房產的人力成本,可以說都是相同的。只是,為何委託人得付不一樣的信託管理費?

根據熟識的代書表示,不動產保全信託的相關收費,會與工作性質及內容有關,其定價是依「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工作量」及「受託內容」而有差異。舉例來說,一間1000萬元的店面在高雄出租,但租屋人常不繳房租;另一間5000萬元房子在台北,收租狀況正常,其收費自然會不同。但是,如果單純是幫客戶「保管(全)」不動產,且據了解,不動產移轉時,地政事務所的公告地政規費,是依照「不動產(包括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的0.1%」,收取「一次性的費用」。何以到了受託銀行,卻是「每月依不動產資產金額多寡,按0.2%~0.5%」來收費?

且以「留房養老+信託」業務為例,雖然有多家銀行願意承做,但是,將房屋出租,民眾必須自己去找人(或銀行提供的合作包租代管業者,大多數並不是一條龍的服務)出租,再把租金匯入到信託專戶中。簡單來說,這根本不是「留房養老+信託」,而是不折不扣的金錢信託。

高齡者只能冒險轉錢

再例如信託資產的運用,銀行的齊一說法都是:既然退休了,退休金就得保守操作,不宜過於積極。若要投資,最好把一部分想要投資的錢,放在信託專戶以外去自行操作;信託帳戶內,就保留一定的「保命錢」就好。未來,在外自行操作的資產若有獲利,或是信託帳戶內的錢不夠用時,再把「信託帳戶外的資產,匯入到信託專戶中」。

這樣的理由很好,但是,一直號稱是「最能讓投資理財大眾放心的好朋友」的銀行,為什麼不能想出一條龍的服務模式,讓未來有可能因為失能或失智、沒辦法有意識行為表示的高齡者,不用己去冒「將錢轉來轉去」的風險?

業者的說法是:只要有信託監察人,未來在信託專戶外的錢,隨時可以轉入信託專戶裡。但是,為什麼委託人的錢,都放在信託專戶裡,信託業者就不能幫其進行所謂的「資金配置」(這裡的資產配置,並非是每天或常常進出買賣)?也就是將委託人一部分的信託資產,做為基本生活費用;另一筆資產,因為沒有馬上要動用,則可以進行較為穩健的投資?

對此,筆者實在難以理解:既然過往銀行,都不斷對民眾灌輸「資產配置」的概念,為何銀行信託部門,卻不能身先士卒,幫客戶解決信託資產的「配置」問題,就一律認定民眾之所以想投資(讓錢變大),就一定是短進短出、類似股票當沖的投機操作行為?

更何況,幫客戶進行退休規劃上的資產配置,不就是銀行原本的專業嗎?就算銀行因為人員少,不足以提供服務,難道不能藉由外在的專業理財顧問,提供這樣的服務給客戶嗎?

筆者認為,假設金融機構不想改變,現有的「只想挑好賺的錢(例如只要客戶買賣金融商品,就可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續費)」的想法,未來,想要繼續「賺easy錢」的機會,恐怕是越來越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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