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幸運兌中千萬竟無法領取?最新一期統一發票9月、10月的中獎號碼日前已開出,不少民眾拿出手邊的發票一一核對中獎號碼,深怕自己與大獎失之交臂。不過你知道嗎?過去就有人幸運中了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卻因該張發票是信用卡的紅利金抵購,實際花費金額為0元,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定,發票上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並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之規定,導致其最終無法領獎,僅因「支付方式」就與1000萬元擦身而過,實屬可惜。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
統一發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
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已註明作廢者。
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公用事業掣發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兌獎聯有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致無法辨認載具識別資訊情形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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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