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正在努力推動美國電動車行業擺脫對中國的依賴。但上周五公布的備受期待的新規似乎為美國企業與中國夥伴的合作保留了一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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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的焦點是一項新的要求,即如果美國消費者購買的電動車含有來自「受關注外國實體」生產的電池材料,則不能申請該補貼。美國政府上周五表示,這一定義涵蓋任何總部設在中國的公司,包括美國公司的子公司,以及位於其他地方但由中國國企控股25%或以上的公司。官員們說,新規可能會允許其他涉及中國公司的合作安排,譬如技術許可。
這一決定可能會讓一些已經與頂尖中國電池公司建立關係或正在考慮這種關係的汽車製造商鬆一口氣,但希望看到美國汽車行業與中國供應商劃清界線的議員們則可能感到挫敗。中國供應商是電動車所需的礦物和零部件的主要來源。
美國國會在名為《通膨削減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的可再生能源及藥物成本法規中納入了一系列與電動車購車補貼有關的變動,並指引拜登政府就如何實行這些變動制定細則。美國財政部本已經基於該法的其他要求,縮小了消費者可以購買的符合全額申請7,500美元稅收抵免資格的車型範圍。例如,要獲得這種抵免,電動的廂式貨車、皮卡或SUV的價格不能超過8萬美元,電動的任何其他車輛的價格不能超過5.5萬美元。
官員們花了數月時間來定義相關電池條款下的受關注外國實體,試圖取得某種平衡,既讓電動車變得更便宜,從而減少碳排放,又降低對中國的依賴。
美國財政部長葉倫(Janet Yellen)上周四在北卡羅來納州視察鋰生產商Livent時表示:「過度依賴其他國家,包括過度依賴中國,會使美國更容易受到幹擾我們獲得外國生產的風險的影響,這些風險包括自然災害、宏觀經濟因素,以及經濟脅迫等蓄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