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 1被告聲請交保戴電子腳鐐遭駁

發表於 2023-12-15 13:03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29名被告各判處1年2月到無期徒刑不等,其中一名被告聲請以電子腳鐐取代羈押,經法院開庭調查,仍認有逃亡、滅證與勾串證之虞,昨天裁定駁回聲請。

被告吳鬱群聲請主張,他因聽信友人而犯罪,但他加入詐騙集團僅5天,無反覆實施之虞,且無資力逃亡,希望返家照顧祖母,也為民事賠償做準備,請求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出海或電子腳鐐方式取代羈押。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吳鬱群於詐騙集團的據點協助監視遭囚禁的人頭帳戶提供者,犯妨害自由等數十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吳鬱群雖坦承犯行,但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歧異,足認有滅證或勾串證之虞。

士院認為,本案於11月22日做出一審判決,因檢察官、被告等人提起上訴而尚未判決確定,若以交保、限制住居或電子腳鐐等取代羈押,難認對吳鬱群有拘束力而致棄保潛逃,因此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裁定駁回吳鬱群聲請。

全案起於,新北市警方去年接獲民眾報案,指兒子北上求職遭詐騙集團囚禁;警方救出遭囚禁的人,發現有3名被害人已身亡遭棄屍,隨後在桃園、南投山區尋獲遺體,並陸續逮捕詐團成員,全案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首腦代號「藍道」的男子杜承哲,指派傅榆藺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杜承哲於案發後逃亡,今年4月落網,檢察官另行起訴杜承哲等人,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士院今年11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其餘27名被告各判處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刑期,案件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編輯:李錫璋)1121215

  • 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 1被告聲請交保戴電子腳鐐遭駁
    2023/12/15 13:03
  • 2023/12/14 17:55
  • 2023/11/22 14:17

標題: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 1被告聲請交保戴電子腳鐐遭駁

地址:https://www.coinsdeep.com/article/75306.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你可能還喜歡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