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如此,個體經濟學的學者並不認為「世上所有問題都能透過市場來解決!」不對,說不定還真的有一些人會認為「任何事都能透過市場來解決」,但我想他們只是少數派。
比方說「愛」這件事。假設某甲是個很天真無邪的大學男生,他對同社團的乙同學很有好感。乙同學個性開朗,很受身邊的男同學歡迎。一場爭奪「乙同學男朋友寶座」這項稀少性資源的大戰,眼看就要開打。如果上過個體經濟學課程的甲,跑去向乙同學提議:「只要你和我約會,每一小時我願意付五千日圓。」
結果會怎麼樣呢?下場恐怕不會太好。乙同學會先賞給甲兩個巴掌再拒絕他,從此不再跟他說話吧!與其如此,甲同學還不如正常地說:「請和我約會」,應該會得到比較圓滿的結果。
罰款:把罪惡感量化的市場
以色列的一所幼兒園裡,曾進行一項實驗,結果相當耐人尋味。這所幼兒園中的某些家長是遲到慣犯,經常到了下課時間卻遲遲不來接孩子。於是園方實驗性地導入了以下罰款機制:「如未於指定時間來接孩子,每次須繳交十謝克爾(約新台幣一百元)罰款。」
你猜結果如何?那些散漫的家長會洗心革面,準時來接孩子嗎?結果相當出人意表。導入罰款機制後,遲到慣犯家長依然故我。不僅如此,就連有些原本準時來接孩子的家長,也都開始遲到,導致遲到家長的總數不減反增。實驗結束後,增加的遲到人數並沒有回復到實驗前的水準。
那麼,原本明明可以準時來接孩子,卻在導入罰款機制後開始遲到的那些家長,又是怎麼想的呢?以往,他們應該是出於「不想給老師添麻煩」等道義上的理由,才會準時來接小孩。可是,導入罰款機制後,只要付一筆相對便宜的罰款,就能買到所謂的「延長托育服務」。對這些家長來說,他們已經為了享受服務,而付出「罰款」這個代價,所以當然就不存在道義上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