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視角|虛擬貨幣政策評估之迪拜「开放型」

發表於 2023-01-24 17:53 作者: 郭志浩律師

迪拜,是目前幣圈大佬們除新加坡外最受歡迎的國家(特別是搞盤子的),那么迪拜爲什么這么受歡迎呢?近年來,隨着虛擬貨幣的迅速發展,全球各地區相繼出台了不同的監管政策,郭律師團隊爲大家收集了相關新聞簡訊,整理了“全球對虛擬貨幣的政策”系列文章,帶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區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今天,郭律師團隊帶大家了解迪拜的虛擬貨幣政策,請各位看官看下文~

政策开放程度綜合評估:【开放型】

一、迪拜开設第一家實體比特幣商店

2022年6月12日,中東場外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sfera稱,在迪拜市中心开設了第一家實體比特幣商店,並允許用戶用各種加密貨幣兌換現金或進行銀行轉账,包括BTC、ETH、BCH和LTC等。事實上,2021年,迪拜世界貿易中心管理局(dwtca)、阿聯酋監管機構以及證券和商品管理局已達成協議,支持在迪拜經濟自由區進行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和交易。這一新舉措建立了一個框架,使dwtca能夠爲加密貨幣相關的金融活動頒發必要的批准和許可證。由此,標志了迪拜加密活動的合法地位。

二、迪拜通過了第一部監管虛擬資產的法律

2022年3月9日,迪拜通過了第一部監管虛擬資產的法律,虛擬資產包括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和不可替代的代幣(NFT)。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將根據新法律成立,將監管整個酋長國的該行業,包括特別开發區和自由區,但不包括迪拜國際金融中心。該機構還將負責頒發許可,對虛擬資產部門擁有法律和財務自主權,並將與迪拜世界貿易中心管理局(DWTCA)建立聯系。法律規定,未經VARA授權,禁止酋長國的任何人從事相關活動。法律對活動的定義如下,但須經VARA授權:運營和管理虛擬資產平台服務、虛擬資產和貨幣之間的交換服務,無論是國內貨幣還是國外貨幣在一種或多種形式的虛擬資產之間交換服務虛擬資產轉移服務、虛擬資產托管和管理服務、虛擬資產組合相關的服務、虛擬代幣的發行和交易相關的服務。

三、2021年至2022年的商業計劃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迪拜金融服務局(DFSA)在2021年至2022年的商業計劃中,聲明將建立“數字資產(令牌證券,虛擬貨幣等)的監管系統”。在該計劃中,DFSA承諾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創新方面將保持“對相關企業的开放”,並將繼續研究法規如何應對新的創新業務模型。DFSA是負責監管位於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金融服務的機構,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免稅區。

四、免稅虛擬貨幣業務區

2020年1月,迪拜政府的商品監管機構宣布啓動免稅虛擬貨幣業務區,該區是模仿瑞士“加密谷”Zuk的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特殊區域。計劃建立協作辦公設施和教育設施,並孵化相關業務,該地區免徵個人所得稅,公司稅和預提稅。

五、有關加密貨幣的第一份指南

阿布扎比的金融服務監管機構於2018年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的第一份指南,並於2019年批准了許多加密貨幣交易所。

六、創建一種名爲emCash的加密數字貨幣

2017年,迪拜政府宣布Dubai Economy的子公司Emcredit將與總部位於美國的初創公司Object Tech Grp Ltd合作,創建一種名爲emCash的加密數字貨幣。

結語:

經過對上述內容的梳理,迪拜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屬於“开放型”。

· END ·

作者簡介: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國家首批三級(高級)區塊鏈應用操作員、中國法學會成員、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區塊鏈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教材編撰人。曾辦理國內衆多重大敏感類案件,並成功進行數起無罪辯護,爲多家知名企業的經營管理難題提供法律解決方案。其經典案例已編入中國法律出版社《辯策》《盈論》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國產經新聞》《民主與法治》《中國經營報》《對話律師》等國家級期刊的採訪,新京報、法治日報、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報、財經雜志、時代財經、界面新聞、第一財經、天目新聞、金色財經、財經鏈新、鳳凰新聞、華爾街見聞、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標題:全球視角|虛擬貨幣政策評估之迪拜「开放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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