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錢未還就遭群毆丟包不治 主嫌聲請撤押嘉院駁回

發表於 2024-01-21 11:57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1日電)嘉義縣20歲蘇姓男子去年9月間,召集其他人持棍棒毆打欠錢未還的錢姓男子致命,案件將行國民參審;已羈押4個月蘇男聲請撤押,嘉院認為蘇男手段殘忍、有串證之虞,駁回聲請。

警方調查,蘇男於去年9月初,與10餘友人在義竹鄉持棍棒痛毆欠錢未還的錢男,後來錢男被丟包送醫不治,警方陸續逮捕動手的蘇男等人,蘇男遭聲押獲准,嘉檢去年12月底起訴,蘇男被裁定延押3個月;因案件屬於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將行國民參與審判。

蘇男日前透過律師,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撤銷羈押,理由為蘇男於去年9月8日向警方投案、案件相關事證已調查清楚,且坦承犯行,並無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加上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請准撤銷羈押處分,准以具保。

嘉義地方法院裁定書指出,蘇男涉及加重妨害自由致死罪嫌,案發後,獲悉錢男死亡,即離家投宿友人住處,並將聯絡電話丟棄以躲避警方查緝,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到案後,與核心嫌疑人均口徑一致,因此,案件移審時,法官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自去年12月28日起羈押3個月,並禁見。

對於蘇男聲請撤銷羈押,法官審酌蘇男召集多數少年參與對錢男施虐毆打,導致錢男四肢、頭部、背部、臀部等多處紅腫瘀血,及雙側腓骨粉碎性骨折,集體施暴期間非短,導致錢男橫紋肌溶解而心因性休克死亡,手段殘忍,危害社會秩序甚鉅。

另外,法官認為,蘇男否認關鍵事實,有待審理中將相關證人傳喚到庭交互詰問調查才可釐清,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蘇男與錢男家屬和解,只是關係到犯後態度是否良好,與是否羈押的判斷依據並無重要關聯,因此,駁回撤銷羈押禁見聲請。(編輯:陳仁華)1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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