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都熟悉勞保的死亡給付,不過許多人容易忽略往生者也有勞工退休金請領權。勞退新制允許勞工死亡後,其遺屬也能夠申領其退休金,根據勞保局的統計,因為超過10年請求權時效,而喪失請領資格的退休帳戶高達2.4萬戶。勞保局提醒遺屬,除了有勞保的遺屬年金可領取外,也別忘記了勞退金!
針對此問題,勞保局現行做法採三階段通知。第一階段,當勞工死亡後,在核定遺屬請領勞保死亡給付時,會註記有勞工退休金可請領,若過了2年仍未請領,就會進入第二階段,勞保局會主動發函通知,也會一併會附上勞退,退休帳戶申請書,另外,自去年起,如果遺屬在勞工死亡後8年仍未請領,勞保局會再次發函通知一次。
根據勞保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主動通知死亡超過2年的遺屬有1萬6803件,通知死亡超過8年的遺屬有2549件,總計約兩萬件。全產總祕書長戴國榮認為,詐騙活動猖獗,書面通知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詐騙,政府必須加強宣導,降低民眾的疑慮。
「勞工退休金」遺屬請領資格
遺屬順序:1. 配偶及子女 2 .父母 3 .祖父母 4.孫子女 5 .兄弟、姊妹。
領取勞工退休金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勞工死亡之次日)起算,超過10年不行使則消滅。
死亡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金額查詢方式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