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了鼓勵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180天以上的婦女,提供最高3萬元的「自主訓練獎勵」、最高3萬元的「再就業獎勵」。
婦女再就業計畫申請條件、方式一次看
二是「再就業獎勵」,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僱主90日,發給3萬元;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者,發給1萬5千元。
另外,僱主也有「工時調整獎勵」,僱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經推介之婦女,僱用滿30日,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最高可獲得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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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