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任內通過逾20部國安法律 加劇外企不安

發表於 2024-02-29 00:00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逐漸將國家安全置於所有國家大政之上,近年來更通過或修訂逾20多部國安法律。(美聯社資料照)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由於北京與西方國家的對抗加劇,擔憂西方滲透取得敏感訊息,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逐漸將國家安全置於所有國家大政之上,近年來更通過或修訂逾20部國安法律。中國人大常委會27日再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祕密法」(保密法),修訂內容涵蓋過去不屬於該法規範的「敏感資訊」範圍,顯示北京對潛在國家安全進一步提高警覺,可能加劇外企在中經營風險的疑慮。

去年中國已通過嚴格的「資訊安全法」,並重新修訂「反間諜法」,以擴大政府對所謂敏感資訊的控制範圍。《華爾街日報》報導,新版「保密法」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在確保習近平和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地位的同時,防範內外部的威脅。「保密法」於1988年公布,這次是自2010年以來首度修訂,將從5月1日起施行。


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律中心執行長凱洛格(Thomas Kellogg)表示,近年來中國已通過或修訂了逾20部國安法律,如今修訂「保密法」,是北京當局強化國家安全的最新行動,大概不會是最後一次。

新版「保密法」有條規定,要求政府機關或黨政單位取得不屬於國家祕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時,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適用於「工作祕密」管理辦法,這就新增一個受管制資訊類別。耶魯大學法學院學者魏常昊創辦、長期追蹤中國人大消息的「全國人大觀察網」表示,去年「保密法」修訂草案發布後,這個新增類別令人震驚。

新版「保密法」指出,「工作祕密」管理辦法將另行發布,因此新規定的界線並不明確。分析師指出,對「工作祕密」的模糊定義,可能給予執法者更大的彈性,決定什麼內容可以被公開。

此外,新版「保密法」對離職涉密人員也有更多規定,要求他們在脫密期內,不得違法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祕密;脫密期後,也要繼續履行保密義務,違規者將依法處置。

隨著習近平收緊有關國家安全的規定,不少外企對於在中國展開業務的信心惡化。中國去年對美國盡職調查公司展開突擊搜查,並拘留一些外企高管,在某些情況下還不讓他們離開中國。
凱洛格表示,在中國,擁有任何非公開資訊的風險變得更大,近年來中國官員在針對外企、騷擾記者方面變得越來越無所顧忌,新修訂的「保密法」又給了他們新工具,將會加劇外企對中國箝制資訊的擔憂。

受此消息影響,28日滬深300指數下跌1.3%,上證綜合指數大跌1.9%,恆生中國企業大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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