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特教班老師施暴體罰 立委籲宜縣府重啟調查

發表於 2024-03-01 15:17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王朝鈺台北1日電)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學前特教班一名無特教專業的林姓教師,對學童施暴體罰,宜蘭縣政府教育處介入調查,卻認定非屬情節重大而輕罰且不解聘,立委今天與民間團體舉行記者會,要求宜縣府重啟調查,不應讓該師擔任教育人員,並追究該校監督管理不周之責。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表示,認定委員會去年12月召開認定會議審議結果,行為人林姓教師對幼生體罰屬實,事件發生頻率偏高,認定屬情節重大的體罰行為。

教育處指出,行為人林姓教師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認定教保服務機構應予終止契約關係,且1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並處以新台幣6萬元罰鍰,公布行為人林姓教師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3年,另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依規定處6000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陳俊宇上午陪同受害學童家長、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特殊教育學校家長協會祕書長林峻慶在立法院舉行「默許虐待,就是罪行!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傷的特教幼童」記者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祕書陳志遠提到,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在上學期招聘代理幼教師,卻沒有合格人應聘,於是找了無特教專業的林姓教師。豈料,多位家長發現在林師來了之後,自己小孩常有傷口、瘀青,甚至有拒絕上學,情緒不穩定的狀況,對學童體罰施暴的事情才曝光。然而,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調查報告中卻稱「非屬情節重大」,記者會上也播放該位老師體罰、施暴的影片。

陳培瑜表示,目前實務運作上,對於第一線教育人員不適任行為並沒有具體的判斷標準,導致憾事發生時,往往流於個案認定,期望教育部能夠制定教育人員專業倫理的相關規範,讓第一線教育人員知道何者該為、何者不該為。

陳培瑜強調,特殊教育及幼兒教育是一門專業,但本案代理教師不具特教、幼教專業之情形,早已為教師不當管教埋下隱憂,期望教育部以及各地方政府檢討相關規範,對於相關應聘人員提供足夠的增能或培訓機制。(編輯:張若瑤)1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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