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虛擬幣爲名成立“社區”傳銷組織,3人被中國湖北法院判刑

發表於 2024-09-19 16:05

【以投資虛擬幣爲名成立“社區”傳銷組織,3人被中國湖北法院判刑】金色財經報道,據《楚天都市報》報道,湖北省鐘祥市檢察院近日提起公訴的陳某等三人組織、領導傳銷罪一案,經依法判決,陳某等三人犯組織、領導傳銷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 警方調查發現,一個以陳某、丁某某、付某三人爲首的傳銷組織決定發行自創虛擬幣獲取收益。承辦檢察官介紹,陳某、丁某某、付某三人商定了推廣模式、獎勵制度、利益分配機制等事項,並遠赴外地找到某軟件設計公司負責人盧某某(另案處理),开發虛擬幣軟件APP。2022年2月,APP正式上线運行。同年2月19日,陳某等三人爲APP舉辦了發布會,並呼朋喚友參與虛擬幣項目,同時以投資虛擬幣項目爲名,成立傳銷組織某某社區。爲提高推廣效率,陳某三人利用互聯網平台以及在全國各地召开线下培訓會等方式宣傳虛擬幣項目,通過“某某社區”發展會員,引誘他人投資購买虛擬幣成爲會員並發展下线。承辦檢察官介紹,陳某三人按照發展下线數量及下线會員繳費金額,給予上线會員相應返利,形成上下线層級。經過幾個月的精心推廣,該組織迅速壯大,爲方便管理,三人將組織按照地域劃分爲五大战區、十六個先鋒小組,並選派骨幹成員分別負責,五大战區每天通過线上聊天軟件組織會員召开晨會,號召會員完成下達的業績任務。截至案發,APP共有一萬余個注冊會員账號,最高層級數爲17層,涉案金額達5700余萬元。該虛擬幣沒有實際價值,該項目也沒有任何實體經營活動,全靠不斷發展下线維持運轉,上线賺的實際上就是下线投進去的錢,一旦沒有源源不斷的下线投入資金,項目就會崩盤。承辦檢察官介紹,丁某某、付某、陳某通過APP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线41人以上,其組織形式已構成刑法意義上的傳銷組織。 2023年1月11日,陳某、丁某某、付某被民警抓獲歸案,三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2259萬余元。2023年12月22日,該案被移送至鐘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認爲:陳某、丁某某、付某的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爲觸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後經該院依法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標題:以投資虛擬幣爲名成立“社區”傳銷組織,3人被中國湖北法院判刑

地址:https://www.coinsdeep.com/newsletters/116393.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你可能還喜歡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