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要求增磷酸鹽管制溪流 中市府廣納意見修法
發表於 2024-05-06 18:15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6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召開排放於大安溪放流水磷酸鹽標準草案公聽會,有多個中部環團到場陳情,要求將中部的烏溪與大肚溪也納管;台中市府表示,將廣納各界意見,未來做為修訂法規的參考。
公聽會今天在中市府環保局舉辦,環境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均派員到場參加,多個環保團體會前也在環保局外陳情,要求中市府應不只大安溪,烏溪與大肚溪也應納管,並揭露磷酸鹽對河口沿海的影響。
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表示,樂見中市府管制工業放流水的磷酸鹽排放標準,但草案只針對大安溪是不夠的,因不只中科後裏園區的廠商會排放高濃度磷酸鹽,中科台中園區也有,甚至濃度更高,要求將其他受影響溪流也納入管制。
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常務監事張鎮南表示,磷酸鹽並非毒性物質,但對水體環境極不健康,如同肥胖之於人,不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但會造成健康出問題。現在回收磷再利用技術非常成熟,政府長年放任不管,任由科技大廠大肆排放,而影響水體健康。
台中市環保局今天表示,依現行環境部訂定的放流水標準規定,僅限制排放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廢污水,在正磷酸鹽項目濃度應低於每公升4毫克,然而一般保護區外水體則無任何管制。
環保局指出,根據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針對大安溪中科後裏園區排放專管排放口底泥調查,底泥磷濃度高達5萬ppm(毫克/公斤),可能導致水體嚴重優養化而影響河口生態,鑑於磷酸鹽濃度為水體優養化的關鍵因素,大安溪磷酸鹽濃度管制刻不容緩,因此環保局擬優先管制大安溪磷酸鹽排放濃度。
環保局表示,今天公聽會各界所表達意見,會納入未來修訂法規標準的參考,既然設備可改善、亦有國外案例可循,環保局會審慎評估修正加嚴標準。(編輯:黃世雅)1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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