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報可以作為檢視企業經營能力、揭露弊端的依據。不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日前指出,國內上市上櫃公司中,隆銘綠能科技(3018)、如興(4414)、駿熠電子(3642)及昇華娛樂(4806)等4家公司尚未完成申報今年度(2023)第1季財務報告。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應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並且在每屆會計年度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結束後45日內,公告和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財務報告;每月10日以前需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對此,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評估是否執行「停止交易」,若執行停買6個月後仍未補交財務報告,將公告強制下市櫃,等同其股票將無法繼續在公開市場供不特定群眾交易,緩衝期僅40天,若逾時股東手中持股將無法在公開交易所買賣,只能進行場外交易(Over-the-Counter,O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