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跑來要錢,是相當頭痛的問題。無論對方是不是稱職的爸媽,再怎麼說都是生下自己的人,如今有難需要孩子協助,置之不理又好像有點太無情,但自己本來就生活不太容易,實在沒有多餘的錢給父母了。偏偏爸媽好像就打定主意要錢,開始軟硬兼施,還揚言不給錢就提告,弄得孩子簡直欲哭無淚。
小時候沒養過自己的父母,長大後要養對方嗎?
雖然根據民法第1114條規定,直系血親是第一順位的扶養義務人,但兒女可以民法第1118-1條第一項第二款為主張,表示「父母以前未盡扶養義務」來拒絕給扶養費。萬一對方還是堅持要錢,就讓對方自己去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認證」這樣的父母到底值不值得兒女支付扶養費。
很想給錢孝順雙親,但收入不穩定無法負擔怎麼辦?
養別人之前,先讓自己喫飽是很重要的。對於一個自己都可能養不活的人,還強迫支付高額扶養費落得負債累累,只會帶來其他社會問題。所以其實如果真的是因為沒錢而不想給錢,可以與父母商量減少扶養費的金額,以免落入窮困潦倒的下場。萬一父母不願意,也只能讓父母自行去法院提告,法院會審酌扶養義務人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受扶養人提出的金額是否恰當,如果真的實在太高,也會幫忙裁定一個更合理的金額。
沒給爸媽孝親費會被告遺棄罪嗎?父母很有錢還要不要給扶養費?
同理,本來就沒有經濟困難的父母,是不需要他人扶養或額外的經濟支助,在這種狀況下還向孩子所要扶養費,就有點不講理了。
爸媽把錢給了其他兄弟姊妹,還要給扶養費嗎?
有些父母不是真的很沒錢,而是偏心。雖然現在一直提倡男女平權,但重男輕女的爸媽還是隨處可見,有不少女性朋友就曾有過這樣的經驗。雖然照法理來說,父母向孩子要錢是對的,卻有點像是「故意針對女兒」。但其實這類情況進到法院,法官通常還是會視情況來判決免除女兒的扶養義務或降低扶養費負擔。
作者介紹|律師咖啡廳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原標題:一定要給孝親費嗎?不給爸媽錢會不會構成遺棄罪?)
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