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後:各地虛擬貨幣“挖礦”政策匯總

發表於 2022-05-19 22:54 作者: 郭志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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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0月8日,一天耗能26萬度!江蘇出手整頓虛擬貨幣“挖礦”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發布工作動態稱,近日全面排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行爲,監測發現开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稱,近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發布通知,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遊全產業鏈監管,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开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江蘇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視,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行爲。

以江蘇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幣爲例,“挖礦”較多的地市有蘇州、徐州、南京。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开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爲的佔比約21%。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开展虛擬貨幣“挖礦”態勢分析,並進一步聯合各相關部門,形成“多維度、多層次”的處置體系,依法處置相關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配合做好違法虛擬貨幣交易的溯源與打擊。

 

2、 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1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進一步強化節能實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要求,做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排查工作,加強異常用電監測分析,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清退。(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網信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監管局、市通信管理局)

 

3、2021年11月17日,四川省政府召开全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活動視頻會議

 

11月1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活動視頻會議,通報我省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和打擊虛擬貨幣交易行爲情況,並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部署。

 

會議強調,相關部門和市(州)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認識當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活動整治工作的嚴峻形勢,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切實形成整治合力,持續加大懲治力度,堅決打贏“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活動”這場攻堅战。

 

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等部門(單位)和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省電信公司等企業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各市(州)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以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在分會場視頻參會。

 

4、2021年11月18日 重拳出擊!樂山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行爲

 

11月18日,樂山市召开全市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活動視頻會議,會議傳達中央、省委相關會議精神,通報全市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和打擊虛擬貨幣交易行爲情況,並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部署。

 

“挖礦”,簡單說就是通過計算機設備提供算力來獲取虛擬貨幣的過程。“挖礦”自然是一種形象的說法,卻也很典型地透露了虛擬貨幣的生產狀況:高耗能、高碳排放。有數據顯示,一家擁有1萬台“礦機”的礦場,月均耗電量卻高達4500萬度,折算能耗約爲1.5萬噸標煤。然而,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耗高,且沒有產生經濟效益,同時還存在投機炒作、非法集資、傳銷詐騙、洗錢賭博等風險隱患。

 

據了解,早在今年9月,人民銀行便已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

 

在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既不符合我國產業發展方向,更與“雙碳”目標背道而馳。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爲保障產業發展用電需要,嚴防虛擬貨幣“挖礦”風險隱患,樂山市前期开展對以水電站爲主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全面關停整治工作。自10月以來,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全市有序推進涉嫌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IP地址用戶核查整治工作。

 

據悉,樂山市將持續做好虛擬貨幣“挖礦”全鏈條治理工作,建立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切實形成整治合力,持續加大懲治力度,堅決做到嚴查嚴處,並舉一反三,確保及時實現“清零”。

 

5、2021年12月3日,海南省發改委發布《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

 

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瓊發改價格〔2021〕970號 

 

 

 

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洋浦經濟开發區經濟發展局,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電力用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1部委《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 〔2021〕 1283號)精神,爲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促進節能減排,決定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爲淘汰類產業,實行差別電價。現就有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爲淘汰類產業,實行差別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0.80元。

 

二、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加強電力市場秩序監管力度,對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加強甄別,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用戶以任何名義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用戶以任何方式享受電力市場讓利。已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虛擬貨幣“挖礦”用戶需限期退出,並改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因屬於政策性退出,其價格不按電網企業代理其它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三、加強差別電價政策實施保障。海南電網公司要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和效果跟蹤,確保差別電價政策嚴格執行到位,對虛擬貨幣“挖礦”用戶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執行中存在問題請及時反饋省發展改革委。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2月3日

 

6、2021年12月22日,貴州省黔西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設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平台的公告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隨後國家、省發展改革委相繼召开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對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爲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充分發揮群衆監督作用,完善問題线索舉報渠道,特設立黔西南州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平台,全面受理相關問題信訪舉報,現將舉報方式公告如下:

 

一、舉報受理範圍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範圍如下:

 

(1)僞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以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

 

(3)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4)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凡是在黔西南州範圍內進行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均屬於舉報範圍。

 

二、舉報方式

 

來電、郵件、書信舉報均可。

 

舉報電話:0859-3223464。

 

舉報郵箱:qxncyfz@163.com。

 

地址:興義市遵義路18號。

 

舉報時請盡量提供准確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法人信息、詳細的物理地址和用電情況。

 

三、舉報受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電子郵件舉報不受時間限制)。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如實反映、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线索,我們將對舉報人及舉報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2月22日

 

7、2022年01月14日 ,三湘風紀網(主辦單位: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湖南省監察委員會)發文,深度關注 | 淘汰“挖礦”

 

 

8、2022年1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工信廳聯合發布《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通知(內發改價費字〔2022〕115號)》,規定:

 

各盟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

 

爲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規定,將對我區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用電實行差別電價。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納入差別電價政策實施範圍,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1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及時更新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名單,電網公司按照項目名單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確保差別電價政策嚴格執行到位。

 

二、禁止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加強電力市場秩序監管力度,對參與電力市場的企業用戶加強甄別,禁止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以任何名義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禁止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以任何方式享受電力市場讓利。已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自名單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電價低的供電线路進行虛擬貨幣“挖礦”。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相關規定,在電價低的供電线路上,擅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的,應按實際使用日期補交其差額電費,並承擔二倍差額電費的違約使用電費。使用起訖日期難以確定的,實際使用時間按三個月計算。

 

四、此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月20日

 

 

9、2022年2月9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實施方案》(滬發改環資〔2022〕14號)的通知

 

10、2022年2月15日,江西省新余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設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舉報電話的公告

 

2021年9月3日,國家發改委聯合11個國家部委下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省發改委會同省有關部門進一步對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爲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切實把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作爲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市將保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高壓態勢,拓寬整治舉報渠道,歡迎各界群衆監督舉報。

 

一、舉報受理範圍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範圍如下:

 

(1)僞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企業、網吧;

 

(3)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4)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二、舉報方式

 

來電、郵件、書信舉報均可。

 

舉報電話:12315

 

舉報郵箱:xyscjgxyjg@163.com

 

地址:新余市仙來中大道135號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舉報人及舉報信息,我們絕對嚴格保密。此通告長期有效。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

 

11、2022年2月17日,湖南省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 舉報電話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要求及湖南省發展改革委工作安排部署,爲切實把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作爲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充分發揮社會公衆監督作用,完善問題线索舉報渠道,特設立湘潭市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平台,歡迎各界群衆監督舉報。

 

一、舉報受理範圍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範圍如下:

 

(1)僞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3)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4)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個人等。

 

二、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31-58570151

 

舉報郵箱:2182410981@qq.com

 

三、舉報受理時間

 

工作日8:00—12:00,14:30—18:00(電子郵件舉報不受時間限制)。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如實反映、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线索,我們將對舉報人及舉報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7日

 

 

 

12、2022年2月18日,山東省關於設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電話的公告

 

爲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9號要求,加速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實現“雙碳”目標,持續保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高壓態勢,我省特开通整治監督及舉報電話,充分發揮廣大群衆的監督作用,敬請社會各界群衆監督舉報。

 

一、舉報受理範圍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範圍如下:

 

(1)僞裝成數據中心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3)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4)以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等。

 

二、舉報方式

 

省級舉報及監督電話:0531-51783330

 

濟南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1-66608550

 

青島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2-85913137

 

淄博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3-3182851

 

棗莊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632-8160567

 

東營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46-8386159

 

煙台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5-6788790、0535-6242893

 

濰坊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6-8789745

 

濟寧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7-2967572

 

泰安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8-6991964

 

威海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631-5889527

 

日照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633-8770877

 

臨沂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9-8727226

 

德州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4-2687304

 

聊城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635-8411365

 

濱州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43-3162771

 

菏澤市舉報及監督電話:0530-5899520

 

三、舉報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歡迎社會各界群衆如實反映、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线索,我們將對舉報人及舉報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8日

 

 

13、2022年2月11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價格函〔2022〕69號)》,規定:

各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局),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要求,爲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助力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現就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0.50元。

 

二、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的動態甄別工作,定期公布、更新應執行差別電價的電力用戶名單及執行起止日期,並函告電網企業。針對同一電力用戶,若存在虛擬貨幣“挖礦”用電與其他用電混用的,其全部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三、各級電網企業要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同,確保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嚴格執行到位,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

 

四、政策執行時間不足一個抄表周期的,可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天數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1日

 

14、2022年2月14日,貴州省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受理社會各界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的公告: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生產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隨後國家、省發展改革委相繼召开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對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爲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充分發揮群衆監督保障作用,完善問題线索舉報渠道,特設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平台,全面受理相關問題信訪舉報,現將舉報方式公告如下:

 

舉報受理範圍:

 

(1)僞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以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

 

(3)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4)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舉報方式:來電、郵件、書信舉報均可。

 

舉報電話:0857-8223282;

 

舉報郵箱:bjsfgwzhk@163.com;

 

舉報地址:畢節市七星關區碧陽大道518號(畢節市行政辦公中心C棟西1410);

 

舉報受理時間:郵件、書信舉報受理不限制時間,電話舉報時間爲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如實反映、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线索,我們將對舉報人及舉報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4日

 

 

15、2022年2月17日,四川省發改委發布《關於公布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舉報方式的公告》,鼓勵舉報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相關线索並公布舉報方式。

 

有關單位、個人:

 

爲貫徹落實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決策部署,嚴厲打擊“挖礦”行爲,廣泛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整治工作,形成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和社會氛圍,特公布舉報方式。有關單位、個人掌握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相關线索的可通過以下方式舉報,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國家與四川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查處。

 

舉報電話:028-86705615

 

電子郵箱:scxnhbjb@sohu.com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7日

 

16、2022年2月21日,貴州省安順市發展改革委關於設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舉報電話的公告

 

爲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文件及會議精神,切實把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作爲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市將保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高壓態勢,現开通整治舉報渠道,歡迎各界群衆監督舉報。

 

一、舉報受理範圍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範圍如下:

 

(1)僞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3)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4)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等。

 

二、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851-33222420

 

來信地址:安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民經濟綜合科

 

 

                                  安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21日

 

 

17、2022年2月24日,山東省發改委發布了《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規定:

 

  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

 

 

 

爲堅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工作落實,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等文件規定,決定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價政策

 

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2元(含稅)。

 

二、工作流程

 

(一)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確定並及時更新虛擬貨幣“挖礦”電力用戶名單。

 

(二)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根據名單,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

 

(三)電力用戶停止虛擬貨幣“挖礦”行爲的,當地發展改革委應將相關信息(電力戶號、用電地址、停止“挖礦”時間)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省發展改革委通知電網企業停止執行差別電價。

 

三、有關要求

 

(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對電力用戶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前,應提前告知相關加價政策,引導用戶主動停止“挖礦”行爲。

 

(二)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擴大政策影響範圍,增加政策的知曉度和透明度。

 

(三)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處、經濟運行調節局)

 

信息來源:價格管理處

 

18、2022年3月1日,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敬告: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虛擬貨幣“挖礦”屬於國家淘汰類產業,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面臨斷貸、斷電、斷網以及信用風險並承擔法律責任,有關人員將一並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相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自行承擔。

 

19、2022年3月23日,遼寧省錦州市發改委开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

 

爲有效防範處置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盲目無序發展帶來的風險隱患,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助力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等10部門配合,組織开展了錦州市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

 

我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信局等10部門建立了聯席會議工作制度,下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錦發改發〔2021〕243號)、《錦州市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統籌推進工作機制,採取對疑似“挖礦”ip名單用戶,採用上門走訪,實地核查等形式逐一排查等有力措施堅決壓降疑似IP。

 

按照國家、省反饋的疑似挖礦IP名單,主要排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挖礦”、比特幣“挖礦”、個人“挖礦”,重點對網吧、企業機房、數據庫等重點場所進行摸排調查。經排查我市無存量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個人及單位疑似“挖礦”具體情況如下:

 

2021年11月-2022年1月,對錦州大禹集團有限公司、國能黑山生物發電有限公司、凌海市聯通網苑森淼網吧、錦州市太和區動力先鋒友誼網咖等10余家企業進行核查。發現錦州市天盛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挖礦行爲,對其進行警告,已籤署不再“挖礦”個人承諾書。2022年2月至目前,對140個疑似“挖礦”ip用戶進行核查,36戶存在“挖礦”行爲,104戶不存在“挖礦”行爲。對存在“挖礦”行爲者,已採取上門勸誡、警告等形式,責令其籤署不再“挖礦”個人承諾書,多措並舉保證虛擬貨幣“挖礦”行爲整改到位。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持續做好我市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要加強監測核查、強化分類整治、建立通報制度、持續做好虛擬貨幣“挖礦”全鏈條治理工作。

 

 

 

20、2022年3月29日,浙江省發改委、司法廳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設備的通知(浙發改能源〔2022〕77號)》,規定: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司法廳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設備的通知

 

浙發改能源〔2022〕77號

 

各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局),有關市、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爲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有效防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盲目無序發展帶來的風險隱患,精准發力整治“挖礦”活動,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現就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設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活動貢獻度低,是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裝備。“挖礦”設備一般應包含電子計算設備(如顯卡、主板等)、“挖礦”軟件和礦池訪問記錄,包括但不限於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礦機、中央處理器(CPU)礦機、顯卡(GPU)礦機、應用型專用集成電路(ASIC)礦機等。

 

二、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有關規定,對虛擬貨幣“挖礦”設備即行停止使用並依法予以沒收。企業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且情節嚴重的,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三、行政執法文書參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印發浙江省常用行政執法文書參考樣式的通知》(浙府法發〔2017〕25號)執行,具體沒收等相關文書可參照附件1—4執行。依法沒收物品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責任分工,做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排查工作。省級節能主管部門指導各地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行政執法。

 

聯系人:省能源局節能處劉小莉;電話:0571-87052721;

 

省發展改革委高技處袁妍;電話:0571-87057297。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司法廳

 

2022年3月22日

 

21、2022年3月30日,湖北省十堰市:我市12部門(單位)聯合印發方案

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近日,我市12部門(單位)聯合印發《十堰市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實施方案》,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推進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方案明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發改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稅務局、市行政審批局、中國人民銀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十堰銀保監局等12部門(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方案要求,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統籌推進“挖礦”活動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監測監控監管,及時處理各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難問題。全面檢查清理,市直相關單位在職責範圍內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投資項目,加強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嚴格進度反饋,各縣(市、區)及時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全量名單和重點名單項目整治情況,每周五實現上一批重點名單清零。強化案件查辦,建立懲罰性制度,對地區“挖礦”活動,強化能耗雙控約束,加倍核減能源消費總量;對居民個人“挖礦”行爲,實行懲罰性電價措施。持續長效監管,市直相關單位持續推進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建立遏制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長效機制。(通訊員 王瑋)

 

2022-01-17,十堰廣電網發布:重拳出擊!十堰將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陳林 特約記者 王瑋)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十堰市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挖礦”的監管將保持高壓態勢,提醒大家,切勿抱有僥幸心理,如果業務有涉及“挖礦”,請立即終止!

 

22、山西省發改委2022年4月8日發出《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22)128號,決定自5月10日起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索 引:000014349/2022-25417          發 號:晉發改商品發〔2022〕12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爲堅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助力如期實現“雙碳”目標,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等文件規定,決定對我省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價標准

 

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每千瓦時加價1元(含稅),並根據我省整治情況予以動態調整。

 

二、工作流程

 

(一)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並及時提供虛擬貨幣“挖礦”名單相關信息。

 

(二)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根據我委提供的名單信息,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

 

(三)用戶停止虛擬貨幣“挖礦”行爲的,相關市發展改革委應將相關信息(電力戶號、用電地址、停止“挖礦”時間)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通知電網企業停止執行差別電價。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電網企業進一步加大政策宣貫力度,密切關注政策實施效果,妥善處理政策執行過程的矛盾糾紛,及時上報有關問題及處置意見。

 

(二)電網企業要按規定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對同一電力用戶,若存在虛擬貨幣“挖礦”用電與其他用電混用的,按其全部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對政策執行時間不足一個抄表周期的,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天數確定加價電量。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0日起執行。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8日

 

23、2022年4月15日,四川省發改委發布《關於加大整治力度對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實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186號)》規定: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地方電網企業,四川電力交易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相關政策規定,嚴禁一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爲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對發文之日起至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關停之前的實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各類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2元。執行電量爲其對應戶號的全部用電量。計量時間從“挖礦”行爲开始之日起(开始之日確定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前的,計量時間從發文之日起算),至“挖礦”行爲終止之日止。計量時間不足一個完整抄表周期的,電量按對應抄表周期內平均用電量乘以相應天數確定。

 

二、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要加強與當地整治虛擬貨幣“挖礦”工作牽頭部門的溝通銜接,協調其及時將應執行差別電價的電力用戶名單及執行起止日期函告相關電網企業、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細化操作辦法。

 

三、各級電網企業要認真做好電費結算等相關工作,及時足額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量收取加價電費,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同時,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執行的差別電價加價電費單獨歸集、單獨反映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執行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過程中遇到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15日

 

24、2022年4月15日,江西省九江市公开虛擬貨幣“挖礦”整治舉報電話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爲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部署,深入开展虛擬貨幣“挖礦”整治,現开通虛擬貨幣“挖礦”整治舉報渠道,歡迎各界群衆監督舉報。

 

一、舉報受理範圍

 

1.僞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2.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3.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的企業、網吧和個人;

 

4.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

 

二、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92—8211095

 

舉報郵箱:xjj8211095@163.com

 

舉報信函:九江市發改委(江西省九江市八裏湖大道166號市民服務中心主樓1號樓,郵編332099)

 

三、舉報受理時間

 

辦公時間(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歡迎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衆如實反映,對舉報人及舉報信息,我們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九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15日

 

25、2022年4月24日,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典型案例四:慶陽市寧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失之於寬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打擊不力

 

26、2022年4月26日,陝西省發改委發布了《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的通知》規定:

 

   陝發改價格〔2022〕622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韓城市發展改革委、楊凌示範區發展改革局,國網陝西省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精神,爲徹底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決定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1元(含稅)。我委將根據整治情況適時提高加價標准。

 

  二、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並更新虛擬貨幣“挖礦”電力用戶名單。國網陝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根據我委提供的名單信息,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執行時間不足一個抄表周期的,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相應天數確定。

 

  三、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宣傳力度,密切關注實施效果。各級電網企業要加強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協同,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執行中遇到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

 

 

 

                     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26日

 

 

27、2022.4.27,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關於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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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22.4.29,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設備的通知

 

粵發改能源函〔2022〕683號

 

各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局(委)、司法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爲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有效防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盲目無序發展帶來的風險隱患,現就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設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活動貢獻度低,是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裝備。“挖礦”設備一般應包含電子計算設備(如顯卡、主板等)、“挖礦”軟件和礦池訪問記錄,包括但不限於應用型專用集成電路(ASIC)礦機、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礦機、中央處理器(CPU)礦機、顯卡(GPU)礦機等。

 

二、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有關規定,對虛擬貨幣“挖礦”設備責令停止使用並依法予以沒收;情節嚴重的,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三、行政執法文書參照《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行政執法流程和執法文書範本(2021年版)>的通知》(粵司函〔2021〕443號)執行,具體沒收等相關文書可參照附件1-7執行。依法沒收物品的處理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機關沒收物品處理暫行辦法》(粵財綜〔2008〕196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責任分工,做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排查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指導各地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行政執法。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處罰,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積極上线應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台,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信息化、規範化水平。

 

聯系人: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節能處)姚俊傑,電話:020-83138575;省司法廳(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張裕,電話:020-31234894。

 

附件:1.證據資料

 

2.涉案場所/設施/物品清單

 

3.責令改正通知書

 

4.不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5.行政處罰決定書

 

6.行政處罰執行情況

 

7.行政處罰沒收財物處理審批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司法廳

 

2022年4月29日

 

29、2022年04月29日,荊楚網報道湖北省孝南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4月26日,孝南區經信局、市場監管局、金融辦、稅務局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檢查組赴新華街、書院街、肖港鎮三地开展現場檢查,堅持“一查到底、責任到人”的原則,嚴格按照檢查工作要求,會同屬地工作人員對本組涉及的1家企業、9名個人(共計15個IP地址)進行了上門檢查,着重對網絡流量、生產能耗、礦機數量、責任人等相關情況逐一審核,开展政策宣傳並現場與責任人籤訂了退出虛擬貨幣“挖礦”產業承諾書,推動了落後產能有序退出,有力保障了我區金融安全和節能減排工作的穩步推進。

 

4月以來,按照《孝南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區發改局牽頭組織我區11個部門开展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其中現場檢查任務共分3個工作組,對全區共計40個涉事責任人、責任單位(共計91個IP地址)進行了上門檢查並籤訂產業清退承諾書,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果,爲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標題:924後:各地虛擬貨幣“挖礦”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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