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高漲,父母若有餘力多會考慮將房產過戶給孩子。究竟該選擇贈與,還是二親等買賣,經常會難以判斷,若能掌握稅率差別,針對房子區位及未來用途考量,就能找到解答。
一般而言,採用二親等買賣的好處主要有 2 個,一是土地增值稅可適用自用住宅 10%優惠稅率,其次是未來孩子若有出售房子的打算,可將買賣價金略微提高,以降低未來出售時的房地成本。
贈與房子稅率高 分年贈與可省很多稅
許多父母想過戶給孩子的房子,也是上一輩留下來的,房子雖舊,但土地可能位於精華地段,由於持有時間長,土地增值的幅度驚人,土增稅往往動輒數十萬元。以本案例而論,C先生在台北鬧區的房子如果用贈與方式稅率可能高得嚇人,若選用二親等買賣,在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假設下,土增稅最少可以節省一半以上。
採用贈與方式並非沒有好處,除了父母不須繳納房地合一稅外,若是要贈與過戶的房子還有房貸未付清,且是由孩子(受贈人)負擔貸款,可自贈與額(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中扣除。
建議若父母與孩子手頭資金較不足,也可以採用不動產分年贈與方式。因配偶間贈與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須繳納任何贈與稅,房地持有人可先過戶房地一半持分至配偶身上(這時不須課徵土增稅),父母兩人每年再分別過戶房地價值 244 萬元的持分給孩子(即 1 年過戶價值 488 萬元的不動產),也是合法節省贈與稅的好方法,但要記得每年贈與日起算 30 日內要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拿免稅證明。
二親等買賣視同贈與提出支付證明可免贈與稅
若孩子是跟銀行或親友借款,則必須舉證孩子有定期還款的能力(國稅局會查調子女每年申報個人綜所稅時的收入狀況,並評估是否能定期償還借款,若是查無資料,還會再請申報人提供其他收入來源證明)。另外,借款若是向出賣人(本案指父親 C 先生)、或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包含銀行)借的,二親等買賣也不成立。貸款人及實際支付貸款者必須是小孩,若貸款人的名義是小孩,實際上仍是由父母的帳戶扣款,則依舊屬於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