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賣豪宅,買方辦貸款40%變80%,房子每坪還能多賣1、2萬?

發表於 2023-09-01 08:10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資深代書鄭文在指出,符合特定條件的房子可申請建物分割,大大減輕買方自備款壓力。(圖片來源: すしぱく@Pakutaso)

隨著時間轉變,早期的4房2廳的房屋式微,2房1廳的房屋崛起,早期子女北上打拼,好不容易存錢買了一間房屋,體恤父母親隨時會北上看孩子、孫子們,所以一定要留一間孝親房供父母親居住,因此,四房二廳是買房屋時的必要考量。

房價高漲,台灣人買房子主流格局由4房降至2房

以台北市為例,房屋每坪動輒單價120萬元以上起跳,以60坪計算,就要7,200萬元,如果再加上平面車位,成交價更令人咋舌。

政府為了打房,連續頒布了多次的限貸令,最新一次是110年12月的第四波打房規定自然人購買住宅,位於台北市成交價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6,00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4,000萬元以上,只能貸款4成,必須本息攤還,沒有寬限期,無法先行繳納利息,讓買方望塵莫及,知難而退。接踵而來的是今年7月1日上路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管制私法人購置住宅,讓豪宅的成交案件,屈指可數,慘不忍睹。

變更使用執照一戶變兩戶,但並非每間房都能做到

透過建築師的使用執照變更,房屋就可以一分為二,再申請建物門牌號碼增編,取得另一個建物門牌號碼後,將案件送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轉載建物平面圖,最後在登記課完成建物分割,取回兩張建物權狀正本,一切大功告成。

屆時,每戶的房屋總價降至3,600萬元,不再受豪宅貸款的牽絆,可以大大方方貸款80%,買方自備瞬間降低,讓原本「阿婆的身體」,瞬間變成「泰山的體格」;為此,還可能讓單坪價提升1萬至2萬元,把建築師、地政士的建物分割費用連本帶利的取回。


作者為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小標為編輯所加,

責任編輯/周岐原

標題:為什麼他賣豪宅,買方辦貸款40%變80%,房子每坪還能多賣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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