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我們請他將土地權狀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我們,隔天我們取得了相關土地謄本、地籍圖及分區使用證明書,發現該筆土地座落於都市計劃內的保護區,屬於農業用地。再經過比對相關圖資,發現該筆農地沒有違規使用的情事,符合農地農用的規定,只要向區公所申請「農用證明」,即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免課徵贈與稅,連未來出售的房地合一稅都是免稅。客戶聽到後心喜若狂,馬上委託我們儘快辦理。
個案中土地公告現值約260萬元,如果以每年贈與稅244萬元的免稅額,只要分2年辦理即可順利過戶完成(即112年贈與244萬元,113年贈與16萬元),且不用繳納任何贈與稅,可是所有權人持有期間比較久,近60萬元土地增值稅無法避免,還好透過分區使用證明,我們得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曙光,只要順利取得「農用證明」,就可以主張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我們將爸爸的土地所有權在不繳納任何稅金的情況下過戶給兒子。
作者為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
責任編輯/周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