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萬戶要小心! 囤房稅2.0最高課4.8%,達2基準就要多繳錢

發表於 2023-12-12 14:16 作者: 中央社

財部擬訂定囤房稅2.0課徵基準,六都稅率3.2%起跳。(示意圖/取自photoAC)

囤房稅2.0將加重多屋族稅負,據財政部目前設計的課徵參考基準,針對不屬於繼承共有、也沒有出租做有效利用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六都適用稅率擬3.2%起跳、非六都2.8%起跳。

另外,財政部也將考量城鄉差距,提出課徵基準給地方參考,如果縣市訂得比財政部基準更寬鬆而有稅損,中央將不予補貼。

根據財政部現階段設計的課徵參考基準,將全台22縣市分為3大組。六都直轄市為第1組;宜蘭縣、新竹縣、苗慄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新竹市為第2組;南投縣、嘉義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基隆市、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屬於第3組。

若在宜蘭縣等7縣市(第2組),持有1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2.8%;2至4戶稅率3.2%;5至6戶稅率3.8%;7戶以上稅率4.8%。

如果在南投縣等9縣市(第3組),持有2戶以內非繼承、非出租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2.8%;3至5戶稅率3.2%;6至7戶稅率3.8%;8戶以上稅率4.8%。

此外,出租或繼承共有房屋方面,在六都持有3戶以內,適用稅率1.5%;4至5戶稅率2%;6戶以上2.4%。在宜蘭縣等7縣市(第2組),持有4戶以內,稅率為1.5%;5至6戶稅率2%;7戶以上稅率2.4%。在南投縣等9縣市(第3組),持有5戶以內,稅率1.5%;6至7戶稅率2%;8戶以上2.4%。

舉例來說,囤房大戶A先生在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基隆市,分別擁有3間不屬於繼承共有、也沒有出租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全台一共12間。

新制實施後,上述每屋都將適用12戶對應的稅率,在雙北與台中市(第1組)的9間房,將均適用4.8%稅率;基隆市(第3組)3間房適用稅率也是4.8%。不過,若12間全數出租並誠實繳稅,適用稅率一口氣降至2.4%。

根據《經濟日報》,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總監陳傑鳴指出,依內政部統計,到去年底5年內,全國未售出新建餘屋達8萬2,307宅,囤房稅如果真的上路,影響最大的應會是這些建商,房屋稅將大大增加,在成本大增的狀況下,可能會求降價出清,不過也有可能因此跑路或倒閉,專家提醒欲購屋者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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