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桌上留一點「剩餘價值」市場行情最高價導入5%經驗法則你就是贏家
發表於 2024-06-16 22:22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如果光是嘗試變得有創意、合作愉快呢?也可能會適得其反。多年前,我在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的學生,和來自法國波爾多的素未謀面學生進行一場模擬談判,規模為數百萬美元。
在那之前,我為學生進行八週的訓練。與此同時,來自法國的同學只有在模擬談判的幾個月前,接受另一位講師大概幾週的訓練。讓我感到沮喪的是,法國學生掏空了我的學生的口袋,但是學生向我拍胸脯保證自己表現得很好,因為他們像貝克一樣,發揮創意又增進雙方的感情,他們說:「我們相處得超好!」
我對不起我的學生,我先前應該對他們更嚴格,教導他們更平衡的方法。這種平衡手段比合作模式更上一層樓,而非向下一階,否則有朝一日,他們可能會把整片江山拱手讓人。但是該怎麼做呢?如果貪婪、滿足和天真的合作都可能會事與願違,你應該怎麼辦?
用五%經驗法則展現你的野心,但不至於貪婪
怎麼做到有野心卻不貪婪?做法就是稍微平衡一下自己的野心。為了做到這一點,在設定各個最佳目標時,你要稍微下調到比理想狀況差一點,下調幅度不大但有感。我沒說錯,是要比較差,這正是因為之前提到的,貪婪可能會用很多不同的方式反咬你一口。
所以,你到底要將最佳目標調低多少?使用五%經驗法則通常會是聰明的答案。這是我自創的小工具,幫助談判人員真誠地說:「我不想要吸乾你的血,真的。
我有我的野心,但是真的不貪婪。」做法就是把你的最佳目標刪減五%;也就是在你做好研究後,知道自己在最理想狀況下可以達到的目標,再把這個數值調差五%當作最佳目標。
假設你現在要賣一艘船,研究顯示價格範圍落在七萬到十萬美元,最佳目標就不要設定十萬美元,而是九萬五千美元。九萬五千美元是非常好的價格,在談判桌上留下一點剩餘價值是明智之舉,部分原因是它讓你不會散發貪婪的氣息,進而提高你溫暖取勝的能力。
不過等一下,剛剛我們不是說要加上緩衝嗎?沒錯,初始提案還要加上緩衝。最佳目標是另外一回事,如前所述,最佳目標是你可以有信心地期待的結果;相反地,初始提案則是你最初要求的金額,心裡很清楚之後要讓步。
換句話說,最佳目標是你偷偷希望得到的結果,初始提案則是你一開始提出的要求。回到剛剛賣船的例子,你或許可以說:「我開價十一萬美元,但是只要可以滿足我最在意的幾個重點,價格還可以談。」你心裡知道自己希望最終可以用九萬五千美元成交,或許可以在協議中搭配創意選項:
可能的最高價(依據事實研究結果設定):十萬美元利用五%經驗法則削弱你的野心:五千美元
最佳目標:九萬五千美元
+緩衝(有許多可能性):一萬五千美元
初始提案: 十一萬美元
如果你是買家,五%經驗法則意味著你依據研究得出可能獲得的最佳結果之後,上調五%,藉此稍微削弱最佳目標。假設你是這艘船的買家,研究結果指出八萬美元是最佳價格,最佳目標就是七萬美元加上五%,等於八萬四千美元。
五%經驗法則在許多領域都獲得支持,包括之前提到頂尖運動經紀人伍爾夫的觀察,他認為在談判桌上留下一些錢較為明智;社會科學研究也顯示,貪婪會致命。
還有另一個跡象也支持這個理論:《消費者報告》建議,汽車買家不該追求和經銷商進價相同的價格,也就是經銷商買車時支付的金額(如四萬美元),而是應該比進價高三%至五%(如四萬一千兩百到四萬兩千美元之間)。
五%經驗法則有時確實不適用,例如市價範圍小時(如上述買船的例子,市價範圍只有從九萬到十萬美元),或是你要交涉的東西無法量化(如邊間辦公室),這時候該怎麼做?你應該拋開這個經驗法則,但是記得大原則:稍微削弱你的野心。
要熟悉五%經驗法則,不要只聽我說;在幾次談判中試驗,有時候採用五%經驗法則,有時候不使用,再看看自己感覺如何。個人淺見:使用五%經驗法則時,你通常會喜歡上自己的談判手法、人際關係與談判結果的變化。
(本文出自《逆襲談判》作者:賽斯‧佛裏曼 譯者:李立心,許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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