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囤房者出手,未來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最高將達4.8%,且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讓囤房者無法規避賦稅。針對囤房稅2.0修法,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直批,稅制革新需要健全化,但不是拿來當無效的打房工具,而財政部特地在大選前提案加重囤房稅2.0,乃是一箭三雕之計:其一,呼應高房價民怨;其二,選前搶功打房政績;其三,國庫稅收大增。
財部提高囤房稅企圖打房,是愚蠢無效政策,不是解決高房價的萬靈丹
(一)改革稅制不能當打房工具:稅制打房是選前執政黨麻醉選民的糖衣,無章法的加稅,地方政府不見得同步落實,既無法健全稅制,也無法有效的抑制房價。
(二)多戶出租免囤房稅,政府「假打房、真放水」:多戶的房東只要出租就免囤房稅,這才是政府最大的放水庫。低總價市場因此被投資客與包租公壟斷,政府間接是幫兇,一手放火,另一手提油滅火,可謂「假打房、真放水」。
(四)防堵性打房政策終歸無效:稅制改革不求根本解,不找出核心問題,資金如潮水,防堵性政策永遠是打房失敗主因 。
陳舊稅基是持有稅制敗壞的根源,不斷疊牀架屋,稅制越改越不健全
李同榮認為,台灣持有稅偏低是事實,但健全稅制不從陳舊的稅基全面打掉重來,只顧在腐朽不堪的地基上疊牀架屋,將使台灣房產稅制癱瘓敗壞到萬劫不復、永難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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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榮特別針對上述陳舊稅基,提出既存非常嚴重的四大敗筆:
(一)課稅現值偏低:房屋課稅現值偏低,乘以稅率的整體持有稅就會偏低,非自住持有成本就偏低。
(二)房屋核定建造單價與實價落差大:稅基中建造單價與實際市場營建單價落差太大,因此,地方政府自主調整的空間就很大,新建造價一旦拉高,就會產生數倍稅賦的支出,並造成不公現象,例如2014年台北市一刀切大幅調高新屋造價,造成部分新屋無論大小,都增加數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房屋稅,對購買新屋者傷害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