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銀對租賃業放款1359億!防資金做不當運用 財部要求這麼做

發表於 2024-04-03 00:00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財政部長莊翠雲明(3)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如何改善我國融資公司因缺乏監管所衍生之社會亂象,以穩定金融市場並保障消費者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截至今(113)年1月底,8家公股銀行對融資租賃業放款餘額新台幣約1359億餘元,為防範將資金做不當運用,財政部要求公股銀行,除依授信5P原則辦理貸前評估、並於授信作業納入ESG審核項目,並於風險可控下評估妥處,審慎評估借款的合理性,並注意資金用途與貸後資金流向,對於貸後資金實際用途不符時,可依契約視個案情形酌情辦理,而且等台北市租賃公會自律規範出爐,也會促請公股銀行要同時審酌借戶落實情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財政部提交給財委會的書面報告指出,民間融資租賃業提供企業及消費者經營業務或消費資金需求,其營運資金部分由公股銀行提供融通,各銀行於授信時,也會2大原則辦理徵審作業。除依授信5P原則辦理貸前評估,公股銀行遵循主管機關所訂規範及授信5P原則,就授信戶相關狀況綜合評估,審酌授信風險後始予核貸。 

同時,企業授信決策也會納入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因子,公股銀行將認識客戶(KYC)納入風險管理流程,除針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進行審核外,亦檢視授信戶有無違反勞動、環境法規相關裁處、涉訟案件等負面訊息,並了解授信戶是否符合ESG永續金融相關規範,再依評估結果進行分級管理,並做為決定或調整授信條件及利率等審核的參考。 

對於貸後管理追蹤資金流向,公股銀行對撥貸案件,均遵循授信業務相關作業規範,追蹤貸放資金流向與申貸用途是否相符,確實審查交易文件合理性或真實性,以防範客戶將資金做不當運用,而對於貸後的資金實際用途與銀行核定用途不符時,銀行可依契約視個案情形酌情辦理。 

財政部也督導公股銀行精進作為,針對近期外界高度關注部分業者與借戶貸放爭議,財政部在最近一次例行性公股金融事業業務研討會,提醒各公股銀行衡酌融資租賃業的營運特性,適時精進相關徵授信業務管理措施,落實貸前徵授信規範及貸後追蹤管理。 

此外,若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等就其業務研訂自律規範,財政部將促請公股銀行,於辦理相關授信業務時,併同審酌借戶自律規範落實情形,並落實金融主管機關監理規範,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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