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竊取168枚luna幣後幣值歸零,這還能算盜竊罪?
發表於 2022-05-26 01:08 作者: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
隨着加密經濟市場規模擴大,加密貨幣失竊案件頻發。區塊鏈投資者普遍視加密貨幣爲財產,將此類非法行爲視爲“盜竊”似乎理所應當,但司法實踐中不難發現,我國各地法院對於加密貨幣的屬性(財產或數據)判斷有着極大分歧,這進一步影響了此類非法行爲的定性。
基於真實案例,幣追Bitrace團隊咨詢了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曹世勇律師,嘗試理清當前法律制度框架下,非法獲取他人加密貨幣相關案件的罪與罰。
“luna盜竊案”案例回顧
受害人將luna幣保存在terra區塊鏈地址terra***fv7v中,2022年4月20日23時許,區塊鏈瀏覽器顯示約168枚luna幣從該地址被非法轉移至黑客地址terra***gny4。
2022年4月6日-24日間,包含該受害人損失在內,陸續有1882枚luna幣轉入黑客地址,根據區塊鏈數據網站CMC顯示,彼時該部分luna幣價值16.9萬美金,折合人民幣約106.5萬元。
2022年4月24日,黑客進一步通過一系列鏈上操作,先將該筆luna幣兌換爲ust,接着將該筆ust跨鏈至以太坊,兌換爲若幹renBTC後,最終跨鏈至若幹比特幣地址中直至目前。
配圖來自幣追Bitrace團隊
2022年5月4日,terra公鏈龐氏模型崩盤,luna幣在數日內連續暴跌,目前該筆被盜luna幣市值僅爲0.15元,已事實歸零。
LUNA是財產還是數據?
本案中,luna幣作爲terra公鏈的原生鏈上資產,技術屬性與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貨幣一致,理論上可參考其余同類型案件司法判例。然而,目前我國各地法院對於非法獲取他人加密貨幣的行爲,在性質認定上仍存在巨大差異:
一種觀點認爲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爲財產,符合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的,構成盜竊罪。例如近期引起行業極大關注的“平台價值5000萬虛擬貨幣被盜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爲,根據央行等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等規定,“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具有財產屬性,屬於盜竊罪所保護的法益,最終判決被告人犯盜竊罪。
另一種觀點認爲加密貨幣是數據,非法獲取他人加密貨幣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例如早前幣追Bitrace團隊協助調查的「“翡翠幣”Defi流動性挖礦跑路案」|文章鏈接 ,被告人發起defi項目吸引投資者參與,通過代碼後門將流動性池中價值1500萬元的加密貨幣轉走。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夥同他人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並採用技術手段,獲取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儲存的數據,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盜竊罪規制路徑價格認證遇難
財產說肯定了加密貨幣的虛擬商品屬性和財產價值,以及持有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luna幣應被認可屬於我國《刑法》第九十二條所保護的公民私人所有財產的範疇,並對其予以刑法保護。
然而尷尬之處在於,實踐中盜竊案件,被盜竊財物價值是由各級價格認定機構進行價格認證,作爲確定被告人犯罪情節輕重的依據。由於當前監管政策影響及國內沒有虛擬貨幣交易的合法市場,無法採用前述方法進行價格認定,加之加密貨幣又屬於價格認證機構可以不予受理的範圍,且市場價格本就波動巨大,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加密貨幣價值被普遍認爲無法通過價格認證等方法確定。
也因此“平台價值5000萬虛擬貨幣被盜案‘”中,北京朝陽法院爲了規避加密貨幣價格認證問題,以被告人最終銷贓數額200萬元作爲定罪量刑的基礎。
但這種認定犯罪所得價值的方式自相矛盾,依據同樣的定罪推理邏輯,假如被告人僅僅將加密貨幣保留最終並未變現,或者幣價直接歸零,他應無罪,而這顯然違背了央行等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等規定對加密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定。
計算機犯罪規制路徑更爲合理
數據作爲加密貨幣的基礎技術屬性無可辯駁,侵入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該計算機系統中儲存的數據,其行爲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理應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另外,對於非法佔有他人加密貨幣類型案件,違法所得的金額或者造成的經濟損失,一般都由案件本身的客觀證據直接反映,不需要經過相對要求專業、復雜的價格認定程序,在定性上也不存在爭議。
因此,針對此種類型案件,盡管數據說一定程度否定了加密貨幣的財產屬性,但與面臨加密貨幣價值認定難題的財產罪規制路徑相比,定罪量刑邏輯更爲自洽。
丟失的luna
針對本案中168luna幣失竊的情況,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曹世勇律師認爲:
1)如果偵查機關能夠證明受害人的經濟損失超過一萬元,那么本案中黑客的行爲可能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相關證據包括法幣入金記錄或交易記錄等;
2)luna幣事後暴跌並不影響案件定性,黑客在轉移168枚luna幣的瞬間,該部分數據便立即脫離受害人控制,標志着犯罪的實現,爲犯罪既遂,其性質不以嫌疑人是否變現或變現金額多寡爲轉移;
3)即使事後黑客返還了這筆luna幣,但由於代幣歷史數據永久性不可逆改變,也不影響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成立。(幣追Bit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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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黑客竊取168枚luna幣後幣值歸零,這還能算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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