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的核課期間為每年的7月1日至隔年的6月30日,繳納期間為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止。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稅率為房屋現值1.2%,本人、配偶及未成子女以3戶為限。其他供住家用者,稅率以房屋現值1.5%至3.6%計算課徵房屋稅,由各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
就稅率而言,如果從1.5%「被升等」到4.8%,大約漲了3.2倍。假設原本繳納10萬元的房屋稅,可能調高至32萬元,這樣的漲幅,真的可以嚇阻囤房的效果,所以,上有政策,下就要有對策。
房屋稅依照評定現值課稅
房屋稅的課徵基礎是房屋評定現值,而房屋評定現值,其計算係依照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綜合評定而來,所以樓層總數越高,房屋越新,地段越好,這種「高、富、帥」的房屋,它評定現值就會很高,繳納的房屋稅就會很可觀。相對的如果是公寓或是老的透天厝,因為多年的折舊,它的房屋評定現值就殘值不多,這種「矮、肥、短」的房屋,受囤房稅的影響就不大。試想如果年繳2,000元的房屋稅,乘以3.2倍也只要繳納6,400元,房屋稅的增幅有限。
屋齡近40年,房屋稅省很大
個案中客戶花了2,000萬元買了一間近40年的透天厝,因為最近囤房稅吵的沸沸揚揚,擔心自己未來被課重稅,考慮是否以兒女名義購買。當我們查詢這間房屋的評定現值後,買方二話不說,馬上以自己的名字購買,不怕囤房稅了。
作者為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小標為編輯所加,原標題:遠離囤房稅,愛上矮肥短,小心高富帥
責任編輯/周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