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把財務自由當成一個終點站,每天上班舟車勞頓,目的就是為了掙錢,以及實現財務自由。當我賺到足夠我花用的錢,就可以不必再工作了。但現狀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又應該如何賺到足夠我花用的錢呢?在開始做更多的投資策略前,我們應該要先思考自己的財務觀念是什麼?是收入、消費,還是存款?而財務自由背後又代表什麼思維邏輯。
不再需要透過出售自己的時間去賺錢時,你就踏上財務自由之路
不出售自己時間卻仍可以賺錢的方式有很多種,《通往財富自由之路》的作者李笑來在書中分享三種賺錢的商業模式,這個邏輯也類似於矽谷投資人納瓦爾在Twitter上的分享:
一、單一出售我的時間
當我今天屬於單一出售我的時間時,不論我是靠打工賺取時薪,或是有一份固定工作,都是一次性的出售我的時間。一天是銷售幾個小時的零工制,或是以日為單位的月薪制,都是一次性的出售時間。也是我們每天週一到週五的工作日常。
二、同一份時間重複出售
三、購買他人時間再賣出去
第三種則屬於勞動力槓桿,你花錢買別人的時間,讓他們為你工作,而你會再把他們工作的成果再次銷售賺取報酬,把獲得的報酬扣除你買別人時間的成本,這就是你的利潤。
既然我們的賺錢都是從單一出售時間開始,代表賺錢公式是:「總體時間 x 每時間單位售價。」因此若要提升收入,就得想辦法提高時間、或是提高我的單位價格。這裡的單位價格就我的勞動力價格,也就是我帶給公司的價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