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避開遺產稅的規劃迷思如此重要?蘇家宏律師表示,因為看過、聽過太多想要節稅,但是卻偷雞不著蝕把米、搬起石頭砸了腳的故事,所以今天就要來聊聊,一些錯誤的迷思!
1. 過世前先把錢領出來
2. 生重病開始贈與財產
第二種是生了重病,被醫生宣告生命在倒數計時了,才來贈與分財產,希望繳比較少的贈與稅,而不是遺產稅?
不行!只要過世兩年內的贈與,還是會被當作遺產課增遺產稅,頂多是扣掉曾經繳過的贈與稅,那其實稅額還是一樣的。而且國稅局電腦系統會從過去兩年的紀錄中計算是否有異常大額提領。
3. 把不動產賣掉
這不是個好方法!因為遺產是用不動產是用公告地價現值來計算,但如果換成現金,市價往往高於公告地價,這樣反而要繳更多的稅!直接繼承不動產還比較劃算。
但是如果父母親剛剛才買的房子,就給孩子繼承,孩子「馬上賣掉」,可能會有高額的房地合一稅!這個需要特別計算一下。
4. 把財產借名登記在親友下
這樣做,風險很高喔!在法律上,只要那個財產是你的,就是要課遺產稅。而且人在人情在,人不在,答應的事情就可能就沒有了,有很多案例,最後人頭不還,兒女還去打官司,打官司之後還要補稅,這不是節稅,還有逃漏稅的可能,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來節稅,才是正道。
5. 不規劃
第五種最後最重要的就是,不規劃!以為船到橋頭自然直?
船到橋頭是不會直的,如果在意遺產稅的問題及提早做準備,才能好好規劃遺產稅的問題。像是善用每年244萬的贈與免稅額,將財產慢慢給予子女。或是有充足的時間利用稅差、保險,都要提早安排。
如果有專業財富傳承安排,繳合理的稅,可以讓我們的家庭充滿平安喜樂,是不是很棒呢!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原標題:為什麼避開遺產稅的規劃迷思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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